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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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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5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孙怀庆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2.72%股份的股东孙怀庆,在2026年5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为提高决策效率,股东孙怀庆于董事会召开当日提议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9号丸美大厦11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5日
  至2026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怀庆、王晓蒲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童益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于2024年1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以外,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珊妹、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济平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2.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1.8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64.30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有略微增长。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具体要求和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未出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该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公司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根据审计工作量、具体要求及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决议。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审计需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本次聘任华兴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9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完成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核评估,并出具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孙怀庆先生于董事会召开当日提议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董事会同意了公司控股股东孙怀庆先生的上述提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控股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5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737.7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262.45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临时补流公司将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授权财务部具体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需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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