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截至2026年5月12日日终,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00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的债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本次交易符合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 华泰柏瑞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了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