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正在推进由湘财股份通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83号)。2025年11月5日,湘财股份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89号)。 鉴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的估值报告于2026年3月14日到期,且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于2026年3月31日过有效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需更新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 2026年5月11日,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估值报告的数据更新并将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经审计财务数据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向上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申请。2026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交易的通知。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