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士达”)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22,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76%,占公司总股本的1%。 2026年4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的通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宁波科士达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