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自本次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6年5月1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伟22转债”将停止转股。 ■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不送红股。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伟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6年5月1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伟22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伟22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伟22转债”持有人可在2026年5月18日(含2026年5月18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