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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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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国泰盈享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纳指ETF国泰,交易代码:5131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其中,本基金已于2024年11月25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国泰盈享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
  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2)上表中赎回起始日仅适用于认购份额,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自最短持有期届满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投资者可办理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如有)。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用
  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申购费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申购费用,可以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0.01份。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直销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用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各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5-20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金,申购期内提供7×24小时申购服务。
  智能手机APP平台:手机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9000 联系人:赵刚
  6.2其他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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