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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51 证券简称:漫步者 公告编号:2026-020 |
|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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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方式进行分配,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9,107,000股减去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5,100,000股后的884,007,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6,801,400.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76,801,400.00÷889,107,000×10=1.98852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8527元/股。 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为0股。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9,107,000股减去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5,100,000股后的884,00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注*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3层A302室 咨询联系人:李晓东、贺春雨 咨询电话:0755-86029885 传真电话:0755-26970904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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