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999号上海视涯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顾铁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列席7人,独立董事Li Yifan因出差请假。 2、董事会秘书丰华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关联股东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箕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稷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新澜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新淳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新沁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新瀚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新沃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合肥新沛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珂、凌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