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总经理甘俊、常务副总经理简永强、副总经理李云强、技术总监阮少阳、财务总监侯贤凤、董事会秘书罗恒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维平、洪思雨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