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正在推进由湘财股份通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的估值报告于2026年3月14日到期,且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于2026年3月31日过有效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需更新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估值报告的数据更新,将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经审计财务数据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相较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 ■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之外,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了监事会并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公司对草案(修订稿)中涉及到的相关表述进行调整,并对草案(修订稿)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