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公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丁艳女士、魏德俊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魏德俊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正常进行,中金公司委派郭宇曦女士(简历附后)接替魏德俊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丁艳女士和郭宇曦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魏德俊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郭宇曦女士,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曾经负责或参与执行河南百川畅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河南百川畅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郭宇曦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