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薛革文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吕璐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1-2项、第4-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第9项议案,关联股东薛革文、陆秋萍、熊先军、薛晨辉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洋洋、申晗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