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祺奥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海滨、副总经理遇言、财务总监张伟丽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4至6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2、议案5、议案6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张帆影、张艺潆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