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大昂立”)股票于2026年5月7日、5月8日、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 2026年5月1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近期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50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7日、5月8日、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风险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50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告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