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8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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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21,075,621.38元(含税)调整为21,194,454.90元(含税)。 ● 调整原因: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登记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发生了变动,由921,322股变为0股,另外增发1,408,747股,导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动,由414,168,800股变更为415,577,547股。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由413,247,478股增加至415,577,547股。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一、调整前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005,423.6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5,567,657.98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414,168,8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921,322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413,247,47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5,621.3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本次调整原因 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登记工作,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2,330,069股,其中来源于回购股份921,322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408,74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归属登记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发生了变动,由921,322股变为0股,另外增发1,408,747股,导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动,由414,168,800股变更为415,577,547股。 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由413,247,478股增加至415,577,547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三、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5,577,547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194,454.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1%,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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