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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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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9日(星期六)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关联董事刘占理、夏春亮、邓艳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6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择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前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增加至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同步增加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详见2026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6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2025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281,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一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所涉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第一个锁定期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公司2025年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165号),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3亿元,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11.08亿元,较2024年增长38.41%。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当期对应标的股票可以解锁。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50%,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640,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成就后,对于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的持有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通过非交易过户、或在二级市场出售等合法方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至持有人的股票账户,或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出售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和应付款项后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上述关于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限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前次额度审议概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择机开展铜、银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交易目的: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为进一步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价格带来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增加至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同步增加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主要为铜、银、塑料等跟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等。
  5、交易场所:为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6、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基差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增加至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同步增加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交易品种主要为铜、银、塑料等跟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子材料、通信线缆、电力、新能源汽车等业务,其中铜、银、塑料等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原材料。受宏观经济与市场供需波动影响,上述原材料价格近年波动幅度较大,对公司生产成本控制构成一定挑战。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生产成本与经营业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开展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公司拟在原审议的套期保值额度基础上增加额度,继续利用期货等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交易品种:主要为铜、银、塑料等跟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及其组合等。
  4、交易场所:为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5、交易金额: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增加至2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同步增加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审议额度。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交易期限及业务授权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与前次董事会审议保持一致,即自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规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实施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突发不利因素造成期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造成公司被迫平仓产生较大损失或公司无法通过交割现货实现盈利。
  2、信用风险:当商品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供应商、期货或期权交易对手方等可能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导致公司套期保值未达预期目标。
  3、基差风险:由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可能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况,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风险。
  7、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偏差,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授权管理、执行流程和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控制。
  2、遵循锁定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业务规模将与其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通讯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子”)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特发”)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授信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合同签署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
  2、住 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同观路十九号路10号九洲工业园厂房2栋301
  3、法人代表:陈枷旭
  4、注册资本:25,27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6日
  6、经营范围:热缩材料绝缘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本公司相关产品及技术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防静电配套产品的采购与销售。
  7、深圳特发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8、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深圳特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担保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12,44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金额2,000万元,以及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8.4亿元,该8.4亿元额度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0%,占总资产的17.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59,67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9%,占总资产的4.84%。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电子本次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本次担保对象深圳特发经营业务正常,财务指标稳健,信用情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东莞电子、深圳特发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的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电子为深圳特发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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