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资管时代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终于可以放心了”
家族信托凭什么让人安心
● 本报记者 吴杨

  ● 本报记者 吴杨
  
  “我终于可以放心了。”来自一个四代同堂家庭、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委托人,在签约家族信托后如是说。他想解决两个问题:百年之后,特殊需要子女如何获得稳定的生活保障;养老安排与财富传承能否统一在一个架构里。
  近年来,高净值人群财富传承需求持续释放,家族信托进入越来越多家庭的财富规划清单。然而,家族信托也常被贴上“高冷”的标签。有业内人士发问:若真如此,它如何能达到数千亿元级市场规模?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末,全行业家族信托规模6435.79亿元。
  它凭什么让人安心?答案藏在制度优势、真实场景与制度破冰之中。
  凭借信托制度优势
  家族信托最核心的法律特征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中诚信托养老金融部总经理和晋予表示,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因此具有资产隔离的功能。委托人设立信托后,所发生的债务与信托财产相隔离,受托人也无法用信托财产偿还自身债务。
  多位受访人士强调,装入信托的财产必须是合理、合规、合法的资产,若委托人试图以逃避债务为主要目的设立信托,可能面临被撤销或被“击穿”等法律风险。
  渤海信托财富管理部总监张敏表示:“信托可以实现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委托人将财产交付后,财产的法律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但受益权可以指定给他人,这是目前很多金融工具无法实现的功能。”厦门国际信托副总经理王东阳认为,信托制度具备银行存管等工具无法实现的专业化管理、功能性优势和法律层面的独特保护,钱放在信托账户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具有风险隔离效果。
  正是这种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让家族信托成为安全灵活的法律安排。平安信托曾落地一单“双保护人+家族宪章”家族信托,将客户家族宪章中希望传承的爱国、拼搏等精神,与信托分配条款相衔接,并引入律师事务所作为机构保护人共同守护家族财富传承。
  能解决哪些真实难题
  理解信托工具制度优势后,更关键的问题是家族信托到底能帮家庭做什么?
  这正是前述四代同堂家庭得以安心的答案。光大信托为其设计了“双委托人+四世同堂+特殊需要信托作为家族信托受益人”的架构,将特殊需要信托嵌入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层,并联动光大银行、光大养老、光大永明人寿,打通“金融架构+实体服务”全链条。
  记者注意到,当前不少信托公司的发展思路已不再局限于单一业务,而是将家族信托与特殊需要信托等其他资产服务信托协同推进。例如,将财富传承需求嵌入特殊照护安排之中。在受访人士看来,这种协同模式根植于信托制度的灵活定制能力,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设定资金管理触发条件,实现养老资金定期给付、子女升学奖励等灵活安排。
  更深层的变化在于关系重塑。长安信托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传统信托业务模式下,信托公司与客户间的产品销售关系,正转向长期受托服务关系——理财师的核心工作不再是推销产品,而是挖掘客户痛点,帮助其完成认知升级:是接受法定继承的被动分配,还是通过信托实现“意志的传承”与规划。
  从运用场景看,资产服务信托已涵盖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和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等类型。截至2025年6月末,全行业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规模4.37万亿元。
  正在加速破冰
  长期以来,不动产、股权等非现金资产难以有效装入信托架构,财产独立性缺乏明确的公示效力,成为制约家族信托发展的主要瓶颈。如今,这一局面正在被系统性打破。
  2025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开始试点不动产信托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在试点带动下,创新案例不断涌现:上海信托落地合伙企业形式股权家族信托,建元信托落地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行政管理服务信托……
  “各地股权、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陆续展开,为信托财产的公示效力提供了合法有效的依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表示,股权、不动产等非现金形式的财富是存量财富管理时代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也是信托公司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凭借制度优势最具有竞争力的展业领域。
  与此同时,监管框架加速完善。中国信托业协会此前起草的《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列出了家族信托定义、业务开展资质条件、操作流程等。市场普遍认为,这有助于厘清家族信托业务边界,有望杜绝专户理财打“擦边球”的操作。
  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预计,资产服务信托特别是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未来将会获得更好、更快发展,将成为既能带来规模增长,又能贡献业绩的增长引擎。
  规模背后终究还是能力的比拼。正如一位资产管理规模千亿元级信托公司总经理所言:“信托公司需强化‘信托+法律+税务’的综合服务能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