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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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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关联
交易事项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关联
  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了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托管人。天海电子发行价格为27.19元/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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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86-8888)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天弘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5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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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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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05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需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提交的本基金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向各销售机构逐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5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6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官网列示。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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