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丽君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非独立董事杨九如因公出差未能列席会议;三位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崇华、王淳莹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