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6-027 |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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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王佳、严立夫妇与中移资本于2022年6月1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于2022年9月3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3年8月4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王佳、严立夫妇与中移资本于2022年9月30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3年8月4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自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起,王佳、严立夫妇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106,122,34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其中王佳女士放弃87,247,9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严立先生放弃18,874,39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王佳女士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31,003,679股,严立先生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8,533,062股。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1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捷先生。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67,002,699股(其中已剔除王佳女士放弃的87,247,9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严立先生放弃的18,874,39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下同),占公司总股份的38.550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0,100,2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1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6,902,4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3345%。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69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792,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64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792,8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64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5,862,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9%;反对9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3%;弃权2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5,870,1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5%;反对92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弃权20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5,802,9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1%;反对92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270,5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5,769,0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8%;反对1,00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7%;弃权2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59,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53%;反对1,00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39;弃权2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9%。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65,811,3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9%;反对9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6%;弃权2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601,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30%;反对9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2%;弃权2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8%。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06,188,85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6%;反对1,03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8%;弃权2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515,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24%;反对1,03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17%;弃权2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8%。 本议案与部分股东利益相关,关联股东王佳、严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159,536,741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06,096,05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45%;反对1,069,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0%;弃权3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423,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24%;反对1,0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67%;弃权3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9%。 本议案与部分股东利益相关,关联股东王佳、严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159,536,741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唐莉、蔡千一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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