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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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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6-023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22)。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费振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认,同意聘任俞良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俞良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俞良森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中南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交通银行软件中心项目经理,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区副总经理。现任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T业务群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良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6-022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以口头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费振勇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俞良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6-021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5人,代表股份521,858,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15,455,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2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4人,代表股份6,402,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1%。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6人,代表股份6,408,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4人,代表股份6,402,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1%。
  9、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21,04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反对761,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弃权54,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5,592,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69%;反对761,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22%;弃权54,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9%。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20,967,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2%;反对79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9%;弃权98,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5,516,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03%;反对79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38%;弃权98,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521,036,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5%;反对725,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弃权96,7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5,586,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748%;反对725,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48%;弃权96,7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4%。
  本议案已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全部事宜。
  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20,910,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3%;反对83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弃权117,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5,45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017%;反对83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64%;弃权117,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8%。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93,96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7%;反对967,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3%;弃权183,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5,257,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490%;反对967,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17%;弃权183,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4%。
  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20,71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5%;反对932,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7%;弃权207,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5,268,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097%;反对932,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24%;弃权207,4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9%。
  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520,40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2%;反对1,26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4%;弃权189,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4,953,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982%;反对1,26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96%;弃权189,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22%。
  8、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同意520,95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7%;反对66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80,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5,665,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167%;反对661,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05%;弃权80,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8%。
  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21,067,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5%;反对706,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3%;弃权84,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5,617,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86%;反对706,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94%;弃权84,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1%。
  本议案已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江霞、项颂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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