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ST清研 公告编号:2026-030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19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淑杰女士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61,574,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的1,681,100股,下同)的57.9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9,867,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9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1,707,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1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40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40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61,54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3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47%;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61,55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3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95%;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61,54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3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47%;反对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61,54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3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34%;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3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61%;反对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结果为: 同意3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61%;反对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名称:李连果、李九洲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ST清研 公告编号:2026-031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清研”变更为“清研环境”,股票代码仍为“301288”,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清研”变更为“清研环境” 3、股票代码:301288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自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 5、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6、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78,254,232.27元,利润总额为-30,758,443.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66,394.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884,671.96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75,209,601.72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91,569,639.47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向深交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清研”变更为“清研环境”,股票代码仍为“301288”,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