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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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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2026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95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0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共238,841,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184%。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17名,代表公司股份236,527,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7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88名,代表公司股份2,314,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0%。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人数为98名,代表公司股份2,542,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有5项议案,其中第1项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第2项至第5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238,262,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6%;反对5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6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291%;反对5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81%;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8%。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作为本次回购注销所涉激励对象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238,329,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6%;反对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6%;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0,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06%;反对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66%;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8%。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作为本次回购注销所涉激励对象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226,65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7%;反对4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9%;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5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276%;反对4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44%;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0%。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作为本次回购注销所涉激励对象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238,04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7%;反对4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5%;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865%;反对4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07%;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8%。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238,430,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0%;反对3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3%;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373%;反对3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38%;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李雪莹、秦忠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及子公司审计报告,且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96,605,319.74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92,617,723.89元,两项合计189,223,043.6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的金额,以将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子公司江苏龙泉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将使用盈余公积9,205,667.77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101,782,443.96元,两项合计110,988,111.73元用于弥补江苏龙泉累计亏损,江苏龙泉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将弥补至-31,609,342.66元; 子公司辽宁龙泉管业有限公司将使用盈余公积9,188,557.61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7,863,587.92元,两项合计17,052,145.53元用于弥补辽宁龙泉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的金额,以将辽宁龙泉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及前述子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或前述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或前述子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或前述子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或前述子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95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波、翟慎琛 电话号码:0510-68083296 电子邮箱:longquangd@163.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163.5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3,226,346股减少至561,590,84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63,226,346元减少至人民币561,590,84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63,226,346股减少至561,590,84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563,226,346元减少至人民币561,590,84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95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波、翟慎琛 电话号码:0510-68083296 电子邮箱:longquangd@163.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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