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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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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5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吴耀军先生于2026年5月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耀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915,312股,占总股本的28.49%。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江苏软件园2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1日与2026年5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7、议案10和议案12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6年5月18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邮编:210047。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陆洋
  2、联系电话:025-58375015
  3、联系传真:025-58375450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75”,投票简称为“中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在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园路6号2栋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耀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8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完善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体系、提升激励计划的科学性与公允性,公司拟结合实际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一、本计划的有效期与三、本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及“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中“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应的相关内容。
  同时,公司将对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按照修订后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体系、提升激励计划的科学性与公允性,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保障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有效实施,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结合实际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一、本计划的有效期与三、本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及“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中“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应的相关内容,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文件修订情况
  修订前: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修订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二、其他说明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应的相关内容将同步修订。
  2、本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与公司层面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将按照修订后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步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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