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9%股份的股东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6日收到股东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在哈铁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推荐段乐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1次会议对段乐骋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同意提名段乐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股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楼1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及《哈铁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持有2.9%股份的股东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推荐段乐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1次会议对段乐骋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同意提名段乐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段乐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附件: 段乐骋先生简历 段乐骋先生,出生于1975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年7月至2012年11月,历任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会计师,印度AMRP输水工程项目公司财务总监,河南平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铁隆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南车财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至2026年1月,历任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道和鑫达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车汇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国调中车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26年1月至今,任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派出专职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