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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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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已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因“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含超募资金)已分别于2025年9月、2026年1月终止,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期注销上述项目专项账户(账户:44050177004100001681、670688869、769905291310888)。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中关于上述专户的相关约定条款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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