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产品投资种类:华夏银行包头分行结构性存款 ● 本次赎回投资金额:人民币2,3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影响预期收益。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6年2月4日,公司购买了华夏银行包头分行的《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610110》,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2,300万元,获得收益3.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