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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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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30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启源”)将其持有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10,463,3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无偿划转至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节能”)名下。
  ●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环保”),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节能。
  ● 本次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符合免于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尚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股权划转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无偿划转概况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持节能环境股份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服务国家战略与产业升级,拟将中国启源持有的10,463,3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无偿划转给中国节能。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节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中国节能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二、本次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启源持有公司51,352,6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中国节能持有公司98,133,7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7%。中国节能直接及通过中国环保、中国启源、中机国际(西安)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机国际”)和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资本控股”)合计持有公司2,234,279,6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10%。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节能。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启源持有公司40,889,2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中国节能持有公司108,597,0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中国节能直接及通过中国环保、中国启源、中机国际和资本控股合计持有公司2,234,279,6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10%。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节能。
  三、本次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对于本次无偿划转取得的股份,中国节能将继续履行原持有者中国启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事项。
  四、涉及的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尚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股权划转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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