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收到某法院送达的某检察院提起的《起诉书》,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涉嫌单位行贿提起刑事诉讼。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法院已对同智机电原法定代表人张红及同智机电进行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单位同智机电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被告人张红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不再提出上诉,上述判决已经生效。 前期,因相关部门办案工作需要,同智机电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项下,合计22,000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11月被冻结;期间续冻1次,原续冻对应的冻结期限届满日为2026年4月30日。 二、进展情况 近期,因续冻期满,同智机电咨询光大银行有关资金解冻手续,得知同智机电名下22,000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再次被续冻,冻结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2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被冻结资金正式解冻的前置审批条件尚未明确。公司将通过法律及其他合法途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除资金冻结,恢复被冻结资金正常使用,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续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24年度将22,000万元冻结金额确认预计负债并冲减对应营业收入金额,本次续冻对本期及后期无亏损影响。但由于本次续冻金额较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4%,本次资金被冻结事项对同智机电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判断本次续冻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应对措施 1、公司前期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通过法律及其他合法途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核实具体情况,依法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争取尽快解除资金冻结,恢复被冻结资金正常使用。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梳理排查潜在风险,完善内控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资金解冻相关事宜,努力争取尽快解除资金冻结,但该笔资金的具体解冻时间、能否成功解除冻结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受限资金是否存在被强制划转、处置等风险,公司暂无法进行合理判断及准确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