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6-02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5月6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提供担保,有利于恒美康顺利开展银行信贷等业务,对其担保不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和协议签署等事宜,实际担保发生时,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6-02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5月21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ryczjsw@gzruoyuch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21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22198215 电子邮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0”,投票简称为“若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或“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康”) 申请银行贷款等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最高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和协议签署等事宜,实际担保发生时,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拟提供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全资子公司恒美康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此次担保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将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可将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含未来期间新增的下属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6日 (3)公司注册号码:2233688 (4)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78-84号正好工业大厦15楼A座33室 (5)法定代表人:徐晴 (6)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7)经营范围:食品、保健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电子产品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恒美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恒美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过往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除外);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及有效期内为恒美康申请银行贷款等提供担保,无需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提供担保,有利于恒美康顺利开展银行信贷等业务,对其担保不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和协议签署等事宜,实际担保发生时,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1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74%。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281.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7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或者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