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498,474,4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6%)的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929,5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江南)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减持主体名称: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新江南持有公司股份498,474,4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安排 1.减持原因:业务发展需求及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及数量: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929,5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7%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深圳新江南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深圳新江南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表现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主体深圳新江南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减持计划为减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