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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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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6-0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及2026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3名激励对象存在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2人)或涉嫌职务违法犯罪(1人)等情况,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1,712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5.76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合计为470,661.12元。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81,712元,由17,628,925,829元变更为17,628,844,11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15日。
  (二)申报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
  联系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邮编:200041
  (三)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6-0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泰海通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整合战略部署,优化资产管理业务布局,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君资管)吸收合并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及相关工作方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合并工作相关事宜。同日,国君资管完成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更名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资管)。
  2026年4月30日,国泰海通资管与海通资管签署交割协议。自交割日(即2026年4月30日)起,海通资管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账户及其他全部权利与义务均由国泰海通资管依法承继;在交割日后,海通资管将按法律法规办理法人资格注销等事宜。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6-0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405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有权出席股东会并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7,513,622,829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朱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8人,列席18人,全体董事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岚女士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股东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自营投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议案名称:与本公司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A股及/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9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10和议案11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审阅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3、本次股东会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如下:在表决议案7.01时,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7.02时,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
  4、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5,303,000股A股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牟坚、肖骏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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