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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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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自2026年5月6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直销渠道部分基金的互相转换业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注:除已开通互相转换的基金份额外,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不支持互相转换。
  二、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3、办理时间
  自2026年5月6日起正式开通,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上述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上述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述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官方网站公示。
  5、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具体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的规定或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6、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7、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的规定或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基金开通基金份额转换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上述销售机构代销基金且同属同一登记结算中心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关于中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中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代码:560870,认购代码:560873,基金简称:中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ETF,场内简称:中银有色,场内扩位简称:工业有色ETF中银,以下简称“本基金”)经证监许可[2026]627号准予注册,已于2026年04月2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6年04月30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均为2026年4月22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中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证工业有色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现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延长至2026年5月13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13日,网下现金认购变更后的发售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13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电子直销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赎回转申购(含定期定额赎回转申购)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交易行为,开展申购费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本公司公告在电子直销平台开通申购业务的旗下公募基金产品。
  二、适用规则
  2026年5月6日(含)起,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电子直销平台办理货币基金赎回转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赎回转申购)实行优惠费率,免收非固定费率区间的转申购费用,固定费率区间的按原费率执行。
  本次调整不影响基金的其他费用及收费模式。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开始、结束及调整以本公司的通知为准。费率优惠内容执行期间,调整适用基金范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官方公告为准。特殊基金产品不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方案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信息咨询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3、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4、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直销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货币基金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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