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规则并降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和服务投资者,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4月30日起,调整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规则并降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数额限制,并对《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作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规则
  本基金调整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493)和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494)的自动升降级业务规则,增加如下规则:若销售机构仅销售A类基金份额或仅销售B类基金份额,则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内的基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降级。
  二、降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数额限制
  1、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或追加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从人民币1元降低为0.01元。
  2、基金投资者单笔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制从1份降低为0.01份。基金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从1份降低为0.01份。
  3、基金投资者单笔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从人民币1元降低为0.01元。基金投资者单笔转换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制从1份降低为0.01份。
  三、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规则并降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数额限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本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了适当程序。
  2、本次调整不涉及修改《基金合同》和《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本公司根据上述调整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订更新。
  3、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规则并降低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数额限制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投资人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huatai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