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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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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15:00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国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2,280,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1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3,846,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433,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57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618,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二○二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50,778,8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7%;1,140,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8%;360,9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15,116,3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635%;1,140,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648%;360,900股弃权。
  (二)《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350,793,5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9%;1,138,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1%;348,7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15,131,0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519%;1,138,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98%;348,700股弃权。
  (三)《2025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350,791,4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1,13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4%;349,7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15,128,9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393%;1,13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64%;349,700股弃权。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350,739,7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6%;1,178,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6%;362,2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15,077,2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282%;1,178,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923%;362,200股弃权。
  (五)《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49,546,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39%;2,335,93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1%;398,1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13,884,0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479%;2,335,93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566%;398,100股弃权。
  (六)《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4,969,1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777%;1,292,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1%;356,0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4,969,1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777%;1,292,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1%;356,000股弃权。
  (七)《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0,665,1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4%;1,249,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7%;365,8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5,002,6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793%;1,249,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95%;365,800股弃权。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0,669,3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6%;1,244,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3%;366,6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15,006,8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045%;1,244,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94%;366,600股弃权。
  (九)《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0,582,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81%;1,316,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8%;380,80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14,920,4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846%;1,316,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39%;380,800股弃权。
  (十)《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肖茂昌先生、岳亦刚先生、管金连先生、秦峰先生、宫晓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肖茂昌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 352,228,9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6,566,4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5%。
  (2)选举岳亦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 346,785,06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1,122,5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306%。
  (3)选举管金连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346,780,27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1,117,8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018%。
  (4)选举秦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 346,809,17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1,146,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757%。
  (5)选举宫晓雁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 346,850,38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1,187,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237%。
  (十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姚虎明先生、石贵泉先生、彭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姚虎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350,114,26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4,451,79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42%。
  (2)选举石贵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 346,778,04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1,115,5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884%。
  (3)选举彭智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 346,807,25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为:11,144,78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64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鲁欣慧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选举王启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于王启军先生的简历请参阅附件。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王启军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4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出口部业务员、部门经理、家纺二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家纺三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肖茂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决定由董事肖茂昌先生、岳亦刚先生、独立董事石贵泉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由董事肖茂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决定由独立董事石贵泉先生、独立董事姚虎明先生、董事管金连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由独立董事石贵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决定由独立董事彭智先生、独立董事姚虎明先生、董事肖茂昌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由独立董事彭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决定由独立董事姚虎明先生、独立董事彭智先生、董事王启军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由独立董事姚虎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岳亦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七、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决定聘任陈维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八、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决定聘任彭仕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秘书彭仕强先生的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6-2308043 电子邮箱为:furigufen@126.com
  通讯地址为: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邮编:261500。
  九、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决定聘任孙晓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证券事务代表孙晓伟先生的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6-2308043 电子邮箱为:furigufen@126.com
  通讯地址为: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邮编:261500。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肖茂昌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9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副高级工程师。原从事日本神钢工程机械销售8年,2010年在恒磁电机入职, 曾担任恒磁电机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岳亦刚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3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宣传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现任党委副书记、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管金连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1月生,汉族,山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高密(县)市周阳乡政府统计助理,高密市统计局科员,高密市纪委执法监察室科员、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高密市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密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启军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4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出口部业务员、部门经理、家纺二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家纺三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石贵泉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6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经济学院教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智能会计现代产业学院执行院长,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虎明先生:中国国籍,男,1974年7月出生,法律硕士。曾任山东政府法制服务中心职员,现任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智先生:青岛大学教授,男,1964年5月出生,博士,博导,山东省微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维义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5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14-2016年,在山东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16-2018年,在力诺集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19-2020年,在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仕强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2月生,汉族,本科,经济师,曾任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晓伟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9月生,汉族,本科学历。2014年至2021年为孚日股份证券部职员,2021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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