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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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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上午9:15至2026年4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3人,代表股份59,149,3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016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37,275,0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436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21,874,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5798%。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30人,代表股份17,198,9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8910%。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60%;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33%;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7%;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10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59%;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4%;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6%;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2%;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7%;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7%;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7,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2%;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5,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43%;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82,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49%;反对2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1%;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29,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4%;反对2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2%;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7,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0%;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4,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7,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0%;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4,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59%;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4%;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0%;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6,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0%;反对2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8%;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4,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79%;反对2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5%;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7,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0%;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4,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7,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0%;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4,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6%;反对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6%;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7%;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6%;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7%;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6%;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7%;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6%;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7%;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6%;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7%;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6%;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7%;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71%;反对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0%;反对2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5,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6%;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43,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7%;反对2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建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056,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6%;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05,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5%;反对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1%;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唐都远律师、陈本荣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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