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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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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134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2024年6月5日,公司归还了500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4月17日,公司归还了4,500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合计归还5,0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00万元。2025年6月12日,公司归还了2,500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6年4月23日,公司归还了2,000万元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合计归还4,500万元,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3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和2024年7月24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1,047.76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172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9,717,361.41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0万元。2025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8,000万元。2026年4月23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6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鹿山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鹿山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山新材”)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2月。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上述余额不包含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万元。
  3、上述余额不包含“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结项并补流,“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终止并补流,以及“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终止并补流。上述三个项目合计补流8,696.77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含发行费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表“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上累计投资额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上述余额不包含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万元。
  三、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情况、原因及继续实施的可行性论证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2、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原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后,在研发中心内实施以下研发项目:(1)背接触光伏组件封装胶膜;(2)钙钛矿电池封装材料;(3)光转换贴合膜材;(4)低附着力易撕膜;(5)无卤阻燃聚乙烯材料;(6)PVC/金属复合胶膜;(7)发泡聚丙烯保温层的研究。
  上述研发方向均与公司主营产品相关,受宏观经济波动、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光伏产业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周期调整,行业竞争激烈,且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品质与性能要求日趋提高,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上更为谨慎,导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
  经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公司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该决策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3、拟延期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主营产品为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调配,除了高强度粘接功能外,还可实现复合材料的防腐性、阻燃性、阻隔性、耐热耐候性等功能,使其具备极其丰富的下游应用领域。公司以热熔粘接技术为核心,通过开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能够加强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差异化产品,在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的同时,凭借产品特性及研发实力,持续开拓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因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支持企业自身发展至关重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同时,公司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一个核心,依托“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鹿山新材/江苏鹿山)”“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三个重点科研工作站,以及“广东省功能性热熔胶工程实验室”“广东省热熔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功能性热熔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广州市太阳能电池关键封装材料重点实验室”“平板显示功能膜与材料工程实验室”六个创新资源平台,形成了一套契合公司高质量发展路径的“1+3+8”创新科研平台体系,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基础。
  (2)预计收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不直接创造经济收益,但其技术成果转化有望显著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3)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1、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2、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原因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的投资计划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过去几年,在全球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的推动下,光伏产业持续高度景气拉动了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需求快速增长,但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周期性波动的情况。目前,光伏产业受到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行业需求增速放缓,前期快速扩充的产能亦需要合理的时间消化吸收。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已建成9条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生产线,同时,公司为加快推动全球化布局,满足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在海外市场发展的需要,在马来西亚工厂新建了3条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生产线。目前上述产能已足以满足国内外现有业务需求。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变化与公司现有及拟投产产能情况,主动放缓“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剩余投资进度,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进行延期。
  3、拟延期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全力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新成效。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64亿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1.53亿千瓦。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同比增长35%,其中集中式光伏6.7亿千瓦,分布式光伏5.3亿千瓦。
  现阶段,全球用电量稳步上升,绿电占比持续提升,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的“主力军”,在我国及全球“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下,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综上,“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预计收益
  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本次项目延期对该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3)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为有序推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建设相关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同时,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供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时间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6年6月延期至2027年12月。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鹿山新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对鹿山新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前后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9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第19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债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万元,自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鹿山转债”存续起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9年3月26日,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
  因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6日至2025 年9月18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鹿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6.05元/股)的130%(即20.865元/股)。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触发“鹿山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鹿山转债”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20日,“鹿山转债”提前赎回并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及2025年10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自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20日期间,“鹿山转债”已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数量为15,665,980股。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0股。并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04,623,153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6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1,704,781.2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合计转增41,704,78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提前赎回及202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04,261,996元变更为161,632,896元,总股本由104,261,996股变更为161,632,896股。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目录变更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以上《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 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8日
  至2026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中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备验证。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3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也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或邮件送达的最晚日期不得超过2026年6月3日。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2107339
  邮箱:ir@cnlushan.com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汪加胜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涉及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关联董事汪加胜、唐小军回避了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鹿山新材2025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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