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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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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5年发电量完成98.5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63%;售电量完成86.6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18%;售热量完成1343.66万吉焦,同比降低3.77%。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3.52亿元,同比降低2.3%;实现营业利润3.23亿元,同比增加2.7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8亿元,同比减少0.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23亿元,同比减少0.20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发行类REITs,报告期内将四家标的公司收益的79.98%确认为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剔除上述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提质增效,推进成本精益化管理,经营性利润同比大幅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3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3,062,492.03元,影响利润减少33,062,492.03元。 ●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固定资产减值 本次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对象为所属各单位技术改造拆除的固定资产,该类资产因使用效能下降、技术落后且维修维护成本过高等原因,经评估测算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可回收金额,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具体明细如下: 1.白音华公司:技改固定资产17项,资产原值合计86,407,150.67元,累计折旧53,027,514.98元,账面价值33,379,635.69元,预计可回收金额3,190,876.71元,计提技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188,758.98元。 2.沈阳热电公司:技改固定资产25项,资产原值合计2,387,374.08元,累计折旧1,689,055.69元,账面价值698,318.39元,预计可回收金额50,923.50元,计提技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7,394.89元。 (二)在建工程减值 本次在建工程减值针对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辽宁华电阜新彰武孙家坑48MW风电拓展项目”(以下简称孙家坑风电项目、该项目)形成的前期费用,受行业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孙家坑风电项目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无继续开展的可能性,该项目前期投入的相关费用已无对应使用价值及转让价值,符合在建工程减值计提条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发生前期费用(不含税)2,226,338.16元,该部分费用均为项目筹备阶段发生的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前期审批等相关支出。项目以前年度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且项目未形成任何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为0元,因此,本次对该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全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226,338.16元,对该部分前期费用予以核销。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3,062,492.03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1.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 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1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姜青松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财务决算及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同意《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建议2025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详见公司临2026-022号《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七)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董事薪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姜青松先生、田立先生、赵晓坤先生、张广宁先生、赵清野先生、刘晓晶女士、齐宁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广宁先生、赵清野先生、刘晓晶女士、齐宁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同意《关于审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同意《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履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同意《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和《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同意《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33,062,492.03元,均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836,153.87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226,338.16元。 详见公司临2026-023号《关于计提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2026年银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七)同意《关于聘任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6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会计报表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详见公司临2026-024号《关于聘任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八)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九)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2026年公司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14,518万元。其中重大特大技改投资项目2026年当年总投资为: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公司)一号机组给水泵变频改造1,350万元;白音华公司一号锅炉引风机变频改造1,244万元;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供热管网能效提升3,500万元。丹东热电公司、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三阶段分别为1,799万元和1,881万元。 (二十)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一)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基建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二)同意《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经营业绩暨签订2026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三)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同意《关于审议〈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6-025号《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2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197.60万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审议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6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5月1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396@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3日 (星期三)11:00-12: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姜青松 总经理:田立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振菊 独立董事:赵清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3日 (星期三)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至5月1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39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佳 电话:024-83996040 邮箱:jia-ma@ch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4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相关监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同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8年。天职国际作为公司原审计服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8年,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上限,需进行轮换。为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制度启动了新一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中,判决立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中,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金亚科技案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石爱红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长期服务于电力能源行业,曾负责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H股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2:彭文争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长期服务于电力能源行业,曾负责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H股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勃先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二)诚信记录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较2025年实际发生审计费用143万元压降3万元,主要因为立信审计服务收费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四、拟聘任立信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职国际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天职国际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聘任立信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连续审计年限已满8年,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规定的年限,为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公司拟聘任立信为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天职国际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对拟聘任的立信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查,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经评估,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记录均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审计费用系参考市场标准及工作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将审议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获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6-025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质效,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夯实业绩发展根基,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 2026年,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能源保供职责,深化经营要素管控,持续提高运营效率,改善盈利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实现连续盈利。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部署,紧扣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坚持绿色发展方向,聚焦“扩绿、提质、增新”,不断强化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1.坚持效益导向,精准优化电力市场营销策略。一是统筹推进中长期交易,结合煤价走势与边际贡献变化,统筹省内及跨省外送电量,积极拓展优质中长期合同;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科学制定开机方式与报价策略,持续扩大售电公司代理用户规模。二是深化政策与市场研判,动态优化交易策略,提升现货市场收益水平;积极争取容量电价到位,全力推进增量稳价工作。三是持续优化运行方式,提升火电机组顶峰出力、低谷深调及连续调节能力,增强市场灵活性与竞价话语权。 2.狠抓电煤采购与厂内管理,全力推动降本增效。一是强化电煤安全保供,坚守能源保供底线,科学制定库存策略,实现精准高效保供。二是持续压降燃料成本,优化长协煤结构,推动“基准+浮动”价格机制落地,提升长协煤性价比;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合理调整长协与市场煤配比,积极争取外蒙煤等优惠政策,依托华电环球、华电物流等单位资源及平台优势,切实发挥进口煤作用。三是提升厂内燃料精益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入厂煤验收,保障采样、制样设备可靠投运;强化配煤掺烧精细化管控,有效降低燃料成本。 3.着力“转型升级”,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立足电力主业,全力拓展优质项目,积极推动煤电升级焕新、建设新一代高效煤电机组,推动零碳园区等一体化运营模式,加快落实丹东海风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二、强化投关质量,优化完善公司市值管理 1. 健全市值管理内部考核机制,细化可量化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结果与高管履职评价、薪酬激励适度挂钩,强化“关键少数”在市值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确保激励约束对等,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持续优化市值管理工作体系。 2. 探索并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依托法定信息披露平台、股东会、现场接待、网络问答平台、网络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等多元化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合规、及时、有针对性地回应投资者诉求。定期收集和分析投资者关注热点,推动公司治理与经营决策更贴近市场预期。 3. 积极举办年度、中期、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参与辖区或行业组织的集中路演,明确要求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等“关键少数”人员出席,提升透明度和互动质量。通过高频、高质量的沟通,持续传递公司战略与价值,增强投资者信任。 三、严守合规底线,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1. 加强公司“关键少数”及关键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全面建立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体系,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合规履职情况纳入高管绩效考核,推动形成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的治理文化。 2. 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规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在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保密机制的前提下,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待公司具备分红基础后,积极制定并披露分红预案,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3. 不断提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持续加强与实控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积极履行承诺事项,主动传递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未按期履行的情形进行内部问责,压实主体责任。 四、着眼长远发展,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股东意愿、资金成本、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确保回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达到分红条件后,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并探索中期分红、特别分红等多种形式,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各项措施的实施进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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