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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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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 ■ 9.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 3.对2022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4.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 6.对2023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7.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8.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 9.对2024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存货、资产、负债、未分配利润等科目,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资产减值、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科目,2024年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科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2022-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15Z0417号),认为后附的《2022-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后续积极督促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履 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 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对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 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能按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 ●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尚未归还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称,公司在积极努力寻求各种解决方案以化解公司目前的流动性危机,公司将尽力在12个月(即2026年4月底前)内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尚未将该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 三、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截至2025年4月28日,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3、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中表述:“公司正在积极努力寻求各种解决方案以化公司目前的流动性危机,将尽力在12个月(即2026年4月底前)内归还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未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说明 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和行业发展变化的影响,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出现较大亏损,融资渠道收窄,公司资金回笼速度减慢,资金周转压力较大。2025年度,公司业绩实现明显好转,但依旧未能弥补前期大额亏损,资金周转压力较大。 1、为持续防范和化解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风险,维护全体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原临时债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除补充协议另有规定外,原协议所有条款继续有效。该补充协议为《临时债委会协议》之延续。该补充协议生效后,临时债委会有效期变更为自2025年5 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该补充协议中补充明确融资压降计划,根据瀚川智能目前经营性现金流、应收账款收回、资产处置变现及后续新进增资等,逐步归还临时债委会各债权行融资。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11 家债权行融资余额合计约 10.72 亿元。双方达成共识,根据融资压降计划,瀚川智能于 2025 年 11 月底前归还临时债委会不低于1,000万元融资;2025年12月底前归还临时债委会不低于4,000万元融资,并根据公司预计现金流情况排定2026年全年不低于1.5亿元的还款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瀚川智能已按时完成上述2025年压降计划。 2、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因诉讼保全被冻结。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因供应商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为1,851.3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2.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该笔2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计划及应对措施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2026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8,589.72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6,019.40万元。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公司已采取了加强成本控制、应收账款回收等措施缓解短期流动性压力。 (2)针对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在经营方面,公司将力争维持并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也同步在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针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也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法院、申请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本次未能如期归还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六、风险提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上述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可能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并修订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腾新能源”)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3,716.6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该笔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相关风险。针对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在经营层面,公司将力争维持并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也同步在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瀚腾新能源的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主要系公司涉及诉讼,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为225.29万元,被冻结资金占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不包括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大额存单6,000万元)的18.18%。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妥善处理双方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被冻结状态均已解除,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 3、募投项目建设资产涉及抵押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7,113.04 万元的抵押融资。本次融资抵押物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永昌路西、太东路北不动产,即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形成的不动产。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4 年度,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在苏州银行购买大额存单的情况。2024年12月27日,公司财务人员将在苏州银行购买的大额存单 4,000 万赎回后,未及时将资金转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至2025年1月2日将其转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此期间相关资金未被挪用。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管流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不存在在非专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后续若新增现金管理均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购买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大额存单,曾在2024年12月-2025年2月被司法冻结。公司在发现该事项后采取了应对措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大额存单已解冻并已转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该笔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相关风险。针对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在经营层面,公司将力争维持并拓展公司业务规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也同步在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瀚腾新能源的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主要系公司涉及诉讼,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为225.29万元。公司在发现该事项后采取了应对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截至目前,公司已解除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被冻结状态,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 除此以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方面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存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瀚川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瀚川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瀚川智能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实地走访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除“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涉及的事项外,瀚川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瀚川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2026年4月10日,临时债委会召开了临时债委会工作会议,各债权行于会议中现场表决,同意临时债委会继续延续6个月,但尚未签署新的《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6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包含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项目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池质押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或股东会融资决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融资的种类、金额、利率、融资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能够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瀚川智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还将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说明。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IRM@htsm.com 联系人:鄢志成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8万元整(税前)/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为鼓励非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体现风险报酬对等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参照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非独立董事,2026年津贴标准为7.8万元(税前)/年,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度按此标准开始执行。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其具体任职岗位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922,522,734.88元,实收股本为175,878,324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以前年度,特别是2024年大额亏损所致,虽然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024年亏损主要原因:(1)营业收入下降。2024年公司汽车装备业务交付量及验收进度低于预期,同时公司针对新能源业务的电池设备和充换电设备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导致公司整体收入下降。(2)综合毛利率下降。公司在承接国内汽车终端市场重要客户订单时,部分项目毛利率明显降低。新能源电池装备和充换电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国内新能源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内卷,毛利率偏低。(3)存货跌价及信用减值影响。公司对2024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存货和应收账款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存货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的利润相关指标造成较大影响。(4)战略调整导致的一次性费用增加。2024年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策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费用支出等方式减少冗余投入,将各地子公司闲置厂房退租,导致长期待摊费用中剩余的装修费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优化组织结构与人员,公司依法合规给予优化人员赔偿,导致支付离职补偿金较多。 2025年,公司聚焦连接和传感智能装备的业务方向,集中优势资源打造核心竞争力;敏锐把握汽车装备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装备两大业务机会,精准捕捉市场动态,顺势而为推动业务增长。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5,810.53万元,同比增长58.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31.29万元,相较去年实现扭亏为盈,经营业绩有所改善。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弥补前期亏损,推动企业稳健发展。公司为改善业绩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聚焦并深耕优势业务,强化技术优势,深化市场开拓 公司继续聚焦并深耕连接和传感智能装备的优势业务,聚焦核心产品线,聚焦海外市场与大客户,提升盈利质量,以期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集中资源深耕连接和传感智能装备优势业务,推动业务增长 公司将持续聚焦于连接和传感智能装备业务,积极把握全球汽车行业“新四化”变革和中国汽车市场的“新常态”,以及全球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的“新发展”,聚焦“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按照“专业全球化”战略,专注于全球细分市场主流产品、主流客户及主流工艺,提供标准产品线及自动化解决方案,持续加强产品开发和升级。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继续提升质量和服务水平。把售后业务打造成公司稳健增长的一个新引擎,持续提升在成熟客户中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并开拓出新的高潜客户。 2、创新驱动,优化技术平台建设,强化技术优势 产品化与平台化是公司的核心战略,也是推动持续发展与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路径。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根本驱动力,以研发管理体系为基础,持续开展以标准化、模块化与成本优化为重点的技术与产品研发。同时,公司将系统梳理并整合在整机、整线工程研发中积累的技术成果与质量经验,构建统一的技术知识库,实现基础设计与经典方案的复用。这将有效支持在客户需求导向下,对成熟方案快速进行适配与个性化设计,减少重复开发成本,提升设计效率与质量,从而不断优化技术平台与技术库,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面向未来,公司将持续追踪技术趋势与客户需求变化,加快技术平台的迭代与升级,拓展其应用场景,以更敏捷、更高效的方式响应多样化客户需求,支撑业务长期发展。 3、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服务全球客户能力 公司具有十余年国际化运营经验,积累了众多海外优质客户群,拥有国际化人才,在国际化运营方面具有一定优势。随着国内市场的逐渐饱和及国外市场的显著机遇,公司秉持“立足中国、面向国际”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国际化战略,加大海外市场资源投入,提升国际化品牌知名度。一方面,紧跟客户步伐,更好为海外客户服务,继续开拓欧洲、美洲、东南亚等市场,在全球布局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推动业务国际化战略。另一方面,以公司技术平台和产品解决方案为依托,通过区域伙伴合作及本地化建厂拓展国际市场,提升海外本土化运营能力,加快国际化进程。 (二)优化运营管理,提升组织管理效能 公司以提升“质量”为关键目标,以“提质提效、降本降费、持续改善”为运营方针,持续做好经营管理,用扎实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1、优化运营管理,持续降本增效 公司将围绕“提质提效、降本降费、持续改善”的运营方针,开展全员改善专项,系统推进质量与效率的双重提升。重点在于构建端到端的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确保产品功能与性能精准匹配客户需求,并推动以“零缺陷”为目标的质量文化建设。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设计、培育核心供应商,在提高质量的同时降低产品成本,减少各环节工时消耗,缩短物料供应与整体交付周期,全面提升运营基础能力。在财务层面,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预算与成本管控,开展预实对比高频审视与弹性调整,有效防范财务风险。通过试点“质量阀”管理等举措,系统降低调试与售后服务频次,提升客户满意度,推动从方案、设计、来料到组装、调试、交付的各级业务流程实现“一次做对+持续改进”。 2、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与存货管理,加速资产周转,改善现金流 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与存货管理。(1)运用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审慎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制定更为严格和合理的信用政策,减少坏账和逾期付款的风险。(2)强化合同管理,与客户签订更加明确的合同条款,包括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强化跨部门的重大合同联合评审机制,合同管理的严格执行可以促使客户准时支付款项,降低逾期付款的风险。(3)加强催收管理,建立销售回款及坏账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以保理、诉讼等多种方式促进回款,关注应收账款实际回款情况;(4)优化销售策略,提升交付能力,提高产品质量,解决痛点问题。 3、优化组织与人才发展体系,加强目标与绩效管理 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与业务实际,系统推进组织与人才体系建设。重点在于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干部管理能力,并以提升人均效益为核心,开展人力资源编制设计与人才档案库建设工作。 公司将系统推进目标与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目标解码、绩效评估与差距管理、管理会计体系构建、评价与激励优化等方面展开。公司将重新梳理并运行PBC个人绩效承诺体系,确保从部门到个人的目标与公司整体战略方向保持一致。通过逐级分解,将年度目标落实为季度、月度可执行的任务,推动各级管理者与员工围绕共同目标展开协作,凝聚全员之力支撑公司整体发展。同时,公司将联合财务等部门建立管理会计体系,为经营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反馈与决策支持。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评价与激励机制,充分激发组织活力,保障技术创新的持续性与高效产出。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具有部分海外业务,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交易类型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5、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管理层决策。 6、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不会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第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紧密结合,支持公司战略的实现; (二)绩效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成果、个人绩效强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 (三)内部公平原则:以员工岗位价值、个人能力、业绩成果定薪,权、责、利相结合; (四)外部具有竞争力原则:员工薪酬水平在同行业具有竞争力,为优秀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五)风险合规原则:薪酬结构应包含与风险承担相匹配的延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避免短期行为,符合监管要求。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九条执行。 3.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个人能力以及市场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年终奖),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每年设定公司业绩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目标。每月根据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一定比例的月度绩效工资,年终根据当年业绩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定结果,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查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九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薪酬不予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三条《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薪酬体系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职级等具体情况。 第十六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七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未下降的需充分披露原因。 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八条行业周期性波动或遇外部不可抗力因素,绩效薪酬可做适当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瀚川,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瀚川智能。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12.5.2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若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12.5.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瀚川智能”变更为“ST 瀚川”;扩位简称由“瀚川智能”变更为“ST 瀚川智能”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022”;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 年 5 月 6 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 215Z057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6年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出现该情形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12.5.2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5.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无异议。董事会已识别出会计师强调的内部控制缺陷,并将其包括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公司相关事项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为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状况拟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关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发生后,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督促实控人筹措资金,要求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该事项,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正在就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截至2026年4月29日,未归还金额共计794.46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0%。 公司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修订相关内部制度,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点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2、关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情况,公司已组建由财务总监负责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小组,全面梳理2022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逐项核实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并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及时进行更正。同时,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继续深入自查,将内控管理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财务规范性,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核心岗位的内控管理,实现内控管理体系和公司管理机制的协同联动。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规范从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3、对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1号)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于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4、公司将组织人员进一步强化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规范治理专项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业案例等,做到举一反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及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责任制;夯实治理效能根基,持续优化内控体系与决策机制,强化合规经营与风险管控。推进管理流程精细化再造,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为战略实施提供稳健的制度保障。 第六节 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第七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 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 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咨询电话:0512-62819001-60163 电子邮箱:IRM@htsm.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8,626.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对于存货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值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626.76万元,其中对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8,628.6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626.76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626.76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出具的《关于〈关于督促关联方限期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确认函〉的说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未归还金额共计79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0%。 一、事项背景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陈雄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40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雄斌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没有商业实质的采购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蔡昌蔚在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998.80万元、992.53万元;陈雄斌在2022年度、2023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800万元、1,6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知悉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高度重视,立即就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公司收到了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关于督促关联方限期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确认函〉的说明》,确认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794.46万元。 根据核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该汇总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核对并出具《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6]215Z0416号)。经确认,截至目前,陈雄斌已经归还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蔡昌蔚已经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3,196.87万元,剩余794.46万元占用资金尚未归还,未归还的占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0%。 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的解决方案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积极完善制度建设与培训,审计委员会后续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规普及,确保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公司将强化采购环节管控:加强公司采购管理,针对公司采购申请、采购询比价及招投标过程、采购合同签订及付款环节,特别是预付款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杜绝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流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未来公司还将加强内控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类似违规事项的发生。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名,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妍,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IPO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彦良,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IPO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妍、陈彦良、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支彩琴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警示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102万元(含6%增值税),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15.00%。内控审计费用为34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83.33%,原因是企业内控存在重大缺陷,需要额外程序验证,导致费用上升。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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