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9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

  (二)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62,560股、无限售流通股500,969股,合计4,463,529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07,909,538股变更为1,803,446,0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4月30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观附南路258号。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0日一2026年6月13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刘圣松、靳晓雪
  4.电话:021-33561091
  5.传真:021-33561091
  6.邮箱:ir@gongniu.cn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
  现金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88,561,204.15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7,909,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5,028,122.2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435,028,122.20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0,200,132.90元,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85,228,255.10元,占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5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435,028,122.2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4.39%。
  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1、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现金分红授权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5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共88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6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6月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注销。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注销。
  7.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8.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
  9.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10.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11.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注销。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6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
  6.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7.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8.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注销。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4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6月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如下股票:
  ■
  注1:鉴于公司未达成上述激励计划的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5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22-2024年)的平均水平且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度(即2023-2024年)平均水平的110%,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相关批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注2: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同时参加了2023年、2024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此合并计算后涉及总人数为884人。
  (二)回购注销数量
  因上述原因,本次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62,56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282,654股。
  (三)回购注销价格及总额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0股。因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31.62元/股调整为20.87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34.92元/股调整为23.23元/股。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此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因此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3.84元/股。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注销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962,56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962,560股;公司总股本由1,807,909,538股变更为1,803,946,978股,注册资本由1,807,909,538元变更为1,803,946,978元。
  ■
  注:本次变动后具体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期间,因权益分派、股份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的,则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中涉及的限售条件流通股数、总股份数、总股本数及注册资本数等。
  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减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创新的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用途的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225,80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451,61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2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5.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98亿元,流动资产183.21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4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77%、2.38%、2.18%,占比较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5.48%。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较低,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司副董事长阮学平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3,617.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0%。卖出公司股份的原因系其实施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此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未能实施上述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未使用的部分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的,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796594、B887342216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后续若因新增回购专项贷款等原因按要求须新开设其他回购账户,则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3888号A7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
  1.《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4-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登记地点或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19日(9:00 至 11:30,13:00 至 16:30)。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3888号A7号楼。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561091
  联系传真:021-33561091
  邮箱:ir@gongniu.cn
  邮政编码:201703
  联系人:刘圣松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但进行期货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人民币40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从事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
  (五)交易期限
  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幅度较大,交易存在高杠杆,价格波动较大时,可能造成期货保证金的全部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系统风险:全球型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来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建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操作,确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期货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以逐利为目的,保值数量不超过全年生产需求量。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适时在期货市场对原料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买入保值。
  3、公司在制定期货交易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由于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4、公司期货交易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公牛集团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为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特定绩效指标及非财务定性信息出具了审验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委员会,ESG委员会下设ESG执行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年度汇报并披露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内部审计体系,ESG责任状签署,以红线指标与价值目标为核心的ESG绩效考核框架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说明:公司结合业务属性、法规要求及外部性影响进行综合判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水资源管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科技伦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对公司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8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裁(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听取。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阮立平、阮学平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所开展的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回购价格及标的股票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阮立平、阮学平、刘圣松、周正华、谢维伟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圣松、周正华、谢维伟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圣松、周正华、谢维伟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回购或出售以及本持股计划权益分配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决策预留份额的分配、解锁方案及未解锁份额的处理等事项;
  5、授权董事会对《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同意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其他相关机构/部门/人员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圣松、周正华、谢维伟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为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按月发放。此外,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
  (1)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不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发放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阮立平、阮学平、刘圣松、周正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听取。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