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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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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H股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上述修订、制定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H股上市后适用相关制度全文和《关于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为配合实施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完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该等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为配合实施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并结合《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现行规定要求,拟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以下简称“ESS”)的申请,董事会批准及确认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提交相关信息、处理与ESS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制定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经不时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要求适时提交相关申请和开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ESS账户授权使用人、签署及递交相关申请文件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同意提请股东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调整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满足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构成的需求,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咏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李咏思女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席)罗昆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咏思女士的调整在其获得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当选为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林文浩先生的调整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均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咏思,女,1974年7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ACCA)、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1996年9月至2002年6月,历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经理;2002年6月至2004年1月,任速达软件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2004年1月至2005年5月,任直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2005年4月至2025年9月,任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2026年3月至今,任卓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总裁兼企业发展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咏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咏思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没有在三家以上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四章第四节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文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文浩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林文浩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文浩,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士,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3年5月,任华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课课长;2003年5月至2005年9月,任和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8月,任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专案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长;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任丽智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供应链处长;2016年9月至2021年3月,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总监、研发中心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汇成股份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文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50,000股,另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宝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文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提升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制优势,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持续吸引并聚集优秀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综合实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2月13日,“汇成转债”进入转股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7日(最后转股日),“汇成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21,995,193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21,995,193.00元。 至此,上述股本变化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868,942,978.00元人民币变更为990,938,171.00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相关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相关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同香港”)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香港担任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香港前身是成立于2010年的京都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2月7日经香港会计师公会批准转为执业法团,更名为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末,致同香港从业人员近32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致同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致同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致同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2026年3月3日,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致同香港未能适时归档审计文件即违反有关审计准则 60 天内完成档案归档的规定一事,对其作出处分,致同香港已制定并落地实施相关内部监控机制。除此之外,致同香港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以及法律诉讼,,亦没有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以及法律诉讼。 鉴于上述违规仅涉及审计文件归档时限问题,且致同香港已完成整改工作,上述违规事项不会对致同香港就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执行审计工作的质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审计费用 致同香港根据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方面与致同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致同香港具备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需求,同意聘任致同香港担任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香港担任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致同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议案2和议案3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外,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6、7、8、9、10、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瑞俊先生以及其他与公司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至2026年5月17日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7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以及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信函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7日17:00前送达,邮件、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6、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汇成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0012 电话和传真:0551-67139968-7099 电子邮箱:zhengquan@unionsemicon.com.cn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变化后的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包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绩效和职务贡献,并考虑公司规模、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等因素,制定了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郑瑞俊先生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间和范围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股东会通过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方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董事会通过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标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税前津贴标准由原来的人民币7.20万元/年/人调整为人民币12.00万元/年/人,按季度支付。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领取对应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定。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委员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同意将本次董事薪酬方案交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郑瑞俊先生因兼任公司总经理而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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