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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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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处置公司PPP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孙)公司。
  ● 本次拟担保金额:预计自2025年度股东会至2026年度股东会期间,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保证等担保34.42亿元,为控股子(孙)公司差额补足义务或承诺、回购承诺函、共同偿债承诺函等75.71亿元,合计约110.13亿元人民币;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孙)公司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保证等担保12亿元,差额补足义务或承诺、回购承诺函、共同偿债承诺函等12.65亿元,合计24.65亿元人民币;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保证等担保22.42亿元,差额补足义务或承诺、回购承诺函、共同偿债承诺函等63.06亿元,合计额度85.4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
  ● 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19,748.18万元。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36,319.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7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金额为782,760.2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金额为1,026,240.03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对控股子(孙)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金融机构借款筹资规划,结合2025年担保实施情况,自2025年度股东会至2026年度股东会期间,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保证等担保34.42亿元,为控股子(孙)公司差额补足义务或承诺、回购承诺函、共同偿债承诺函等75.71亿元,合计约110.13亿元人民币;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孙)公司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保证等担保12亿元,差额补足义务或承诺、回购承诺函、共同偿债承诺函等12.65亿元,合计24.65亿元人民币;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保证等担保22.42亿元,差额补足义务或承诺、回购承诺函、共同偿债承诺函等63.06亿元,合计额度85.48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具体明细如下表: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明细
  单位:万元
  ■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
  注1:表中指定办理业务银行的均为暂定,届时具体情况若发生变化,公司将在担保额度内相应调整具体办理业务的银行;
  注2:担保额度是指一个周期的担保本金,未含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
  注3: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对大地钢构、大地信安、信安幕墙、信安制造、安徽明筑的担保额度内允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使用该额度对大地钢构、大地信安、信安幕墙、信安制造、安徽明筑进行担保。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孙)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与金融机构接洽、选定、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具体授权总裁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并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年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
  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不是个人。
  (二)被担保方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拟定年度担保预计是为年度发展规划、做好融资准备工作,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5,970.67万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余额为1,060,348.66万元;控股子(孙)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43,381.01万元。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19,748.18万元。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6-01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25-033),自上次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累计涉案金额约79,594.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6%。其中,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事项金额为12,980.61万元,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事项金额为66,614.0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诉讼、仲裁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
  注:除上述超过5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其他涉诉金额小于5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总计10,974.71万元,其中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金额为606.05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金额为10,368.66万元。关于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2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6亿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意见为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因此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627号)。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函件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核实,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请公司结合货币资金储备、经营现金流状况、债务规模及到期情况等,全面梳理目前债务风险敞口,核实债务逾期的具体原因、逾期债务用途,审慎评估债务逾期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融资的影响,明确是否对生产经营活动或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密切监控资金及债务风险,妥善做好资金筹措、偿还及使用安排,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回复:
  (一)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及债务情况
  1、货币资金
  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尚具备一定规模。截至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8.88亿元。扣除各类保证金存款及冻结资金外,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7亿元。
  2、经营性现金流
  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出现阶段性错配,公司现金流处于持续承压状态,2025年度现金流净额-3.42亿元。其中: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7.97亿元、筹资性现金流净额-22.86亿元、投资性现金流净额1.47亿元。主要是PPP项目公司贷款还款、付息及金融机构压贷致使筹资性现金流大额流出。
  3、债务规模及即将到期债务
  截至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41.0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PPP项目贷款)为29.60亿元。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金融机构债务逾期金额12.06亿元。截至2026年二、三、四季度预计分别到期13.09亿元、13.99亿元、9.94亿元。上述2026年度陆续到期的债务合计37.02亿元。
  (二)债务风险敞口及化解措施
  1、债务逾期情况
  2026年4月13日逾期公告日后,公司已完成浦发银行宁波分行逾期贷款1亿元转贷工作,新增民生银行丽园支行贷款逾期2.07亿元。截至2026年4月27日,金融机构债务逾期金额12.06亿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05%。
  2、债务逾期原因及用途
  债务逾期的核心原因系近年来房地产及建筑行业调整、新承接项目减少,基建投资项目回款滞后,叠加定增资金未及时到位,金融机构对公司未来展望偏谨慎,导致公司流动性紧张。经核查,公司逾期债务对应的资金均按规定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周转,不存在违规流向其他领域的情形。
  3、债务敞口及资金使用安排
  针对以上金融机构已逾期债务12.06亿元及本年底前即将到期债务解决需偿付的本息,公司已制定资金筹措与偿还安排。首先,争取尽快完成农业银行象山支行、民生银行丽园支行、建设银行象山支行共计4亿元逾期流资贷款转贷,并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沟通。其次,加大PPP项目回款,用于归还两个丽水PPP项目0.65亿元项目贷款逾期本息;第三,加大经营性现金流回流及长期资产处置,资金优先用于上述债务偿付(预计公司2026年度可实现净回收资金26.47亿元,具体资金来源包括:其一,日常业务经营预计净现金流入5.37亿元;其二,随诉讼执行完毕预计释放冻结资金1.10亿元;其三,拟积极推进多个PPP项目提前回购及资产处置,预计资产盘活可实现净回笼资金约20亿元)。
  4、债务逾期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融资的影响
  债务逾期客观上导致公司短期融资成本增加及增量授信难度加大,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但公司加强与债务人的沟通实施将到期债务的周转;通过资产处置、加大清收清欠等方式回笼资金保证优先解决逾期债务及到期但无法展期债务的偿还。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应对,目前已获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展期支持。
  目前债务逾期状况对公司部分业务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了一定有影响,具体如下:
  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4.31亿元,虽然业务总量下滑明显,但主要是建筑总承包业务受到冲击影响较大,三大业务板块中基建投资板块和绿色建筑板块基本未受到债务逾期的不良影响,主要专业子公司(如大地钢构、盛宏水利等)保持独立正常运转,基本未受波及。
  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6亿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因此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问题二:请公司核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所涉纠纷的具体背景和进展情况,以及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程度,同时全面自查所有资金账户是否存在其他被冻结、资金被限制使用等情形,密切关注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金额情况,明确是否触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诉讼冻结主要受回款不及预期等原因致使公司现金流持续紧张,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分包商、供应商等债权人的款项,导致被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
  截至公司2025年末,司法冻结资金总额11,642.40万元,占当期期末货币资金13.1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2%。截至202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1、整体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期间系自2025年2月开始,截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基本户合计38个,冻结金额合计1,822,167.63元。其中2025年2月至6月,冻结账户12个,冻结金额139,141.76元;2025年7月至12月,冻结账户19个,冻结金额1,569,703.93元;2026年1月至今,冻结账户7个,合计冻结金额113,321.94元。除基本户外,公司其他账户被冻结资金总计87,229,000.83元。合计被冻结资金89,051,168.46元。详见2026年4月13日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6-006】。
  2、被司法冻结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银行账户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司法冻结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银行账户12个,合计被冻结金额5,880.98万元,占该公告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被冻结资金总额比例66.04%;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司法冻结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银行账户11个,合计被冻结金额5,317.21万元,相较4月13日冻结账户个数与冻结金额均有下降,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被冻结资金总额比例45.67%,
  具体冻结明细情况详细参见下表。
  ■
  (二)资金账户其他被冻结、资金被限制使用情况
  除上述司法冻结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受限资金合计1.67亿元。其中:PPP项目借款保证金、按建筑行业惯例缴纳的各类常规工程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等合计0.51亿元;PPP项目公司合计1.16亿元账户资金受项目贷款银行监管,属于正常的还贷安排,未发生违规挪用受限资金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前述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资金支取、使用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冻结账户主要为集团母公司建筑总承包施工业务板块银行账户,且呈现动态交替特征,公司母公司留有可用账户维持基本运转,未实质阻断市场准入通道。集团下属子公司独立运营,母公司的资金冻结未波及下属主要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造成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活动停滞,2025年,盛宏水利、大地钢构及各PPP项目公司等主要子公司实现营收合计约40亿,新接订单近15亿。
  公司将加快催收各类应收款项筹措资金,同时积极与申请冻结人沟通协商,争取尽早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至正常状态。
  (四)是否触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89,051,168.4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占最近一期审计的货币资金的1%,占比较低。
  且,公司订单和营收仍具有一定规模,2025年公司新接订单17.07亿元,2025年度未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44.31亿元。未来10年左右,仅存量PPP业务在运营期内可确认投资收入就有88.5亿元。
  基于上述客观数据,公司账户受限金额及比例较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未陷入停滞。因此,公司认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节其他风险警示9.8.1条第(五)款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2、公司2025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5.86亿元,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因此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问题三: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密切关注质押和冻结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稳妥化解相关风险,审慎评估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产生的影响,同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资金或资产冻结等事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回复: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和冻结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实际控制人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4,119,1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253,9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99.91%。
  控股家族(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累计质押362,400,000股,占其当前所持股份比例的99.78%,占公司总股本的23.69%。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公司控股家族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情况如下:
  ■
  3、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司法标记明细情况
  (1)赖振元股份司法冻结
  ■
  (2)赖朝辉股份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
  ■
  上述控股股东质押与冻结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12月11日、2026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临2025-02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5-04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临2026-004)。
  (二)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产生的影响
  上市公司向实控人家族询问质押与冻结相关情况,实控人回复:虽然目前控股家族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且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同时,因股价持续下跌已触发部分质押协议设定的需进一步补充质物的价格线。其中浙商银行等3个质权人债权诉讼对方已胜诉待执行。控股家族代表向上市公司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函表示:其会与相关债权人保持持续、紧密的沟通,债权人也知悉家族的近况并表示理解。家族会通过家族成员共同、积极筹措资金来保证质权人相关利益,妥善处理好相关家族债务,保障家族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稳定。同时,控股家族积极与各股份质权人及其他债权人保持良好沟通,推进一揽子化解方案。
  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实控人家族股份高比例冻结与质押的情形,尚未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公司实控人家族股份高比例冻结与质押,且股价已触发部分质权人协议约定需进一步补充质物的价格线。且存在质权人债权诉讼胜诉待执行的情形。因此存在因股价继续下跌实控人与质权人沟通变化导致其质押的股份被执行的风险,提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截至目前尚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要求实控人家族及时向上市公司传递其质押及冻结相关事项的最新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梳理
  1、公司重大诉讼情况
  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25-033),截至前述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的诉讼事项累计涉案金额约114,635.4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
  自2025年7月26日以来至今,公司未发生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单项诉讼。累计新发生的未决诉讼金额合计79,594.68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大额亏损,致使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出现下降。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6%,已触及新发生诉讼事项累计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诉讼临时公告的要求及时同步披露。
  2、公司资金及固定资产受限情况
  资金受限详细情况详见本函问题二“公司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除了资金受限外,公司2025年末固定资产受限情况:房屋等建筑物被司法查封4.72亿元(账面净值);车辆被司法查封18万元(账面净值)。
  上述情况公司将在2025年报会计报表附注【五】之二十二“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进行披露。
  问题四:请公司核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未推进的具体原因,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审慎评估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控制权安排的影响,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明确市场预期。
  回复: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未推进的具体原因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结合资本市场和相关政策情况,稳步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于2025年5月26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鉴于定增持续周期较长,受行业环境的影响定增实施的基础和背景均发生了变化,认购方股权投资相关战略随之发生调整。且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将于2026年5月15日到期,经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不得已只能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二)当期进展及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控制权安排的影响
  原对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系引入杭州交通投资集团国资股东控股上市公司,控股后对公司业务、经营、融资、未来发展等方面将带来积极影响,因此终止后杭州交通投资集团将不再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将造成不利影响。但杭州交通投资集团仍持有前期已受让的公司股权,作为公司重要战略股东参与治理并将继续支持公司业务拓展。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五: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密切关注前述事项有关进展及各类风险,努力降低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稳定,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及市场舆情,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回复:
  公司在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及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函件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工作。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密切关注函件所述事项有关进展及各类风险,针对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及管理团队勤勉尽责,正在努力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快盘活公司资产、加强催收、积极与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债权人沟通等措施化解公司流动性困境。同时在母公司总承包建筑施工业务受流动性影响的情况下,采取各项措施尽力保障主要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另外,加强与控股股东及杭州交通投资集团的沟通,努力降低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稳定。
  公司将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备、完整,同时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交易所情况及市场舆情,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诚实守信,确保上市公司人员、财务、业务等独立运行,不得以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形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回复:
  控股家族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恪守合规底线,保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人员、财务、业务等独立运行,坚决杜绝出现控股家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形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立信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龙元建设2025年度合并利润表发生净亏损258,132.47万元,且连续三年亏损。龙元建设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662.15万元,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中的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1,003,452.23万元,龙元建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远低于上述负债余额,且部分负债已出现违约。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三)或有事项和财务报表附注十七、(四)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所述,龙元建设存在大量未决诉讼。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龙元建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立信给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认为立信出具的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上述报告中增加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是为提醒上述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该意见是立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通过职业判断出具的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无异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组织公司管理层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
  审计委员会尊重立信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立信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相关问题,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计划2026年持续加快资产盘活,拓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稳步增厚现金流,积极强化各方协同,平稳有序压降负债规模,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一)坚定战略,聚焦核心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整体经营能力。
  公司坚定战略,在城市建设运营基础上,努力拓展新基建业务。其一,稳固建筑总包、基建投资与绿色建筑三大主业基本盘,明确未来三年业务恢复目标;其二,培育零碳新基建第二主业,聚焦零碳园区及新基建等业务。
  (二)多措并举改善企业流动性,增厚现金流。
  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继续稳固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存量授信业务,目前公司已获多家金融机构的展期续贷支持。结合各业务模块的特点拓展融资渠道获取增量资金;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快盘活资产,加速回笼资金,强化对外投资的回收,多渠道补充公司现金流。
  (三)积极沟通,逐步解决存量债务
  公司持续加强与供应商的主动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力争实现分期或者延期支付或以“工抵房”形式抵付。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逐步恢复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通过业务滚动实现支付账期延长,在发展中逐步解决遗留账务问题。
  为保障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将进行细化梳理,明确实施计划与节点要求,加强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风险管控,并配套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切实推进及督促公司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说明。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3108号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集团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3104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审计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龙元建设2025年度合并利润表发生净亏损258,132.47万元,且连续三年亏损。龙元建设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662.15万元,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中的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1,003,452.23万元,且部分负债已出现违约。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或有事项和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所述,龙元建设存在大量未决诉讼。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龙元建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龙元建设连续多年亏损,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一年内需要偿还的负债金额,且已经出现债务违约,并存在大量诉讼。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我们判断认为存在可能导致对龙元建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综合考虑相关情况,我们认为龙元建设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龙元建设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做出充分披露,该事项未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因此,我们认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
  三、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前5年税前利润平均值
  使用的百分比:5%
  选取依据:公司近年来的盈利波动较大,我们选取前5年经营性业务的税前利润平均值作为选择重要性水平的基准。
  计算结果:5840万元
  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四、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龙元建设集团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菲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炜程
  中国·上海 202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6-01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内在质量,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2026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
  ● 公司计划通过聚焦做强主业提高经营质量、增加投资者回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06元,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60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6年度,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高经营质量
  2026年公司将围绕建筑总包、基建投资和绿色建筑三大板块进一步挖掘产业链价值潜力。建筑总包板块依托公司品牌优势和专业项目管理团队,打造坚实业务基础,完善市场经营体系建设,在深耕长三角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珠三角、华中等区域市场份额。基建投资板块通过各核心子公司协作,提升投融建运退的全周期专业能力;此外,加大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提高PPP项目的收款能力。绿色建筑板块将以安徽宣城制造基地的投产运营为契机,努力提高钢结构产能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推进S体系技术的自主研发应用,使传统基建与绿色科技的双轮驱动模式日益成熟,更好地提升BIPV研发、制造及低能耗建筑系统交付能力。通过多元协同、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助力公司更好的发展。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分红政策,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经营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平衡,坚持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积极拥抱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化趋势,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与建筑机器人等数字化手段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构建从设计、施工到运维的一体化数字管理平台。依托安徽宣城制造基地,提升钢结构、幕墙等核心部品部件的标准化生产与成本控制能力,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强化在“好房子”建设和数据中心等快速交付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智能建造技术为集团培育“零碳园区”等第二主业提供绿色建造技术解决方案等关键支撑,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园区能源智能管理与优化,提升零碳医院/楼宇的建设质量与运营效率。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投资者来访接待、路演及反路演、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互动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公司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向市场传递公司战略规划、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举措,增强信息的可及性和互动性。
  未来公司将持续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和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工作,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证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全面了解、沟通渠道畅通,同时也将主动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和提升市值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五)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权责分明、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未来,公司将结合新《公司法》和监管规则,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运作机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并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体系。未来,公司将严格落实“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地向市场传递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并通过图文、视频等可视化形式提高公司披露信息的可读性。同时,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将审慎分析研判可能原因,并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澄清说明公告等,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将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定期组织开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向董事及高管传递监管动态,提高“关键少数”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扎实防范潜在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制定以提高公司内在价值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投资需求和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处置公司PPP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授权处置PPP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累计投资运营的PPP项目资产超400亿元,底层资产质量良好,但资金回笼周期长。鉴于公司面临现金流压力,为有效化解公司短期流动性紧张局面,保障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积极推进存量PPP资产处置工作。为能简化审批流程,高效处置盘活公司相关资产,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PPP资产处置的具体筹划与谈判及处置相关工作,授权公司经营层2026年度处置公司PPP项目资产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亿元。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资产处置具体情况
  1、总体原则:坚持“分批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保障当期流动性问题的化解,积极推进PPP资产处置。
  2、拟处置范围:首批拟纳入处置标的为公司投资的14个PPP项目(其中浙江区域5个,浙江省外区域9个)。
  3、标的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末,上述14个PPP项目公司总资产114.70亿元、净资产31.67亿元,2025年度净利润-0.66亿元。上述项目在未来运营期内预计可实现净利润约12亿元。
  4、交易对象:宁波象山国资及其他潜在合作方。
  如涉及关联交易,仍需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将另行按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
  三、 处置方式及定价规则
  1、具体交易方式
  (1)PPP项目公司股权转让
  由交易对象收购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所持PPP项目公司股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和交易对象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2)PPP项目公司应收款收益权转让或质押融资
  PPP项目公司作为主体,将应收款收益权(项目公司对政府的应收款扣除项目公司各项支出后的净现金流)转让给交易对象,项目公司和交易对象签署应收款收益权转让合同。或以项目公司收益权质押融资。
  2、定价依据
  本次资产处置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最终转让对价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准,依法合规协商确定。鉴于资产处置的首要诉求为快速回收现金纾解流动性问题,公司拟参照项目未来的净现金流预测,以合理的折价率进行对价核算,按不低于项目净资产70%的折扣率测算,公司2026年目标回收资金15亿元至20亿元。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主动让渡项目的部分未来收益,保障流动性。
  本次资产处置所获资金将优先用于补充流动性、优化存量债务结构及保障项目履约等,确保公司资金链的安全与平稳过渡。
  本次资产处置将阶段性对公司当期净利润造成一定的折损影响。但随着信用修复,公司主业承接能力有望逐步恢复,为后续年度实现主营业务与利润的回稳奠定基础。
  五、 风险提示
  本次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未签署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正式交易协议。具体的交易对方、折价标准、实施进度及对当期利润的确切影响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后续审批程序与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0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8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26年4月28日下午14: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朝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5,549,048.39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394,945,258.52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676,395,790.4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1,450,531.95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在关联董事赖朝辉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同意向关联自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振元的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薪酬及考核奖金。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6年度融资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展期类授信额度、债务重组类授信额度等,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含展期贷款、重组贷款等)、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票据收益权转让、商业票据贴现、银行各类保函、未来收益权质押、应收债权质押、股权质押、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综合授信额度、展期类授信额度、债务重组类授信额度等以各融资机构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展期、重组、借款、担保、差额补足、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融资机构融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授权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融资机构融资金额当年发生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累计融资机构融资余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若融资机构融资额度在上述范围以内,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事宜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孙)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公司PPP项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2票。
  经董事会审议,鉴于公司面临现金流压力,为能简化审批流程,高效处置盘活公司相关资产,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授权公司经营层2026年度处置公司PPP项目资产(处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或实施机构提前回购、PPP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质押或收益权质押融资等)在处置资产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范围内,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性实际情况择时处置。
  董事王初琛与吴鸣明对该项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为:授权金额过大,交易要素尚不完整,建议管理层待交易要素清晰后再行提交审议。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PPP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在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公司参股的PPP项目公司提供有偿流动性支持,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签署流动性支持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本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为切实落实其中公司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相关安排,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拟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结合资本市场和相关政策情况,稳步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于2025年5月26日,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鉴于定增持续周期较长,受行业环境的影响,定增实施的基础和背景均发生了变化,认购方股权投资相关战略随之发生调整。且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将于2026年5月15日到期,经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不得已只能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杭州交通投资集团仍持有前期已受让的公司股权,作为公司重要战略股东参与治理并支持公司业务拓展。
  本次董事会第一、三、四、五、八、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九、二十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至6月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lycg.com.cn进行提问,邮件请注明“60049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6月5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本次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问答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二)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赖朝辉、独立董事何万篷、财务总监李秀峰、董事会秘书张丽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6月5日 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至6月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lyc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罗星、杨继宗
  电话:021-65615689
  邮箱:stock@lyc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5月6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龙元。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A股股票简称:由“龙元建设”变更为“ST龙元”。
  (二)证券代码仍为“600491”。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5月6日。
  第二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3104号)。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6年5月6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变为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且已认识到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计划2026年持续加快资产盘活,拓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稳步增厚现金流,积极强化各方协同,平稳有序压降负债规模,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坚定战略,聚焦核心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整体经营能力。
  公司坚定战略,在城市建设运营基础上,努力拓展新基建业务。其一,稳固建筑总包、基建投资与绿色建筑三大主业基本盘,明确未来三年业务恢复目标;其二,培育零碳新基建第二主业,聚焦零碳园区及新基建等业务。
  (二)多措并举改善企业流动性,增厚现金流。
  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继续稳固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存量授信业务,目前公司已获多家金融机构的展期续贷支持。结合各业务模块的特点拓展融资渠道获取增量资金;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快盘活资产,加速回笼资金,强化对外投资的回收,多渠道补充公司现金流。
  (三)积极沟通,逐步解决存量债务
  公司持续加强与供应商的主动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力争实现分期或者延期支付或以“工抵房”形式抵付。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逐步恢复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通过业务滚动实现支付账期延长,在发展中逐步解决遗留账务问题。
  第五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1-65615689
  邮箱:stock@lycg.com.cn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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