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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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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并自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所有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了《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议案利益相关方,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上述第(一)、(三)、(四)、(五)、(十四)、(十五)、(十六)、(十八)、(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0,42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5,3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1,732.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夹江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夹江海天”)增资以及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67.50万元的借款的组合方式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1,000 手(8,01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586,839.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3,413,16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2月11日出具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01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及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简阳海天、资阳海天提供借款,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夹江海天增资及提供借款:
  1、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42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简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因简阳海天日常生产经营由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主导并对简阳海天形成实际控制,其他自然人股东作为少数股东对简阳海天经营不具备实际控制权,考虑其现有资金情况,简阳海天少数股东不同比例提供借款,公司已与简阳海天对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确定方式、借款期限、违约责任和协议生效条件等条款进行商议沟通。
  2、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5,3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目。
  3、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1,732.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夹江海天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567.50万元向夹江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各子公司提供借款。上述借款期限与本次可转债存续期保持一致,借款利率按海天股份实际向对应子公司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告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与届时海天股份、对应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中孰高确定。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要求其归还借款,其亦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简阳海天
  1、公司名称: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81777935382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余斌
  5、成立时间:2005年8月16日
  6、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海井路449号
  8、经营范围:生产、供应自来水;自来水管道设计、安装、维修;销售供水设备、自来水管道零部件;供水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93.14%,简阳海天其余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相关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资阳海天
  1、公司名称: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756627903Y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伍刚
  5、成立时间:2004年1月4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一段230号
  8、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排水、管道安装、污水处理、水表测试;水暖器材、水暖管道配件、机械配件、五金、日杂(除烟花爆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夹江海天
  1、公司名称:夹江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26MAEAE51B8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仕
  5、成立时间:2025年2月20日
  6、注册资本:2,75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城东社区华兴路223号1层16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9%,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龙元建设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五、本次增资及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可控。
  鉴于本次借款中公司将向简阳海天、资阳海天及夹江海天收取公允的借款利息,前述事项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借款将存放于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并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并 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 发行。
  (二)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三)发行利率
  本次注册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 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四)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 合监管要求的经营活动支出。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 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和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和落实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 案、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
  (二)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 机构;
  (三)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有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 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申报注册和发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 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788,273.0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9,501,388.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102,4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 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注销。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董事会在全面综合考量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可分配利润等各项指标,并审慎评估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此切实回馈广大股东,使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本次利润分配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稳定及长期战略发展不受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义务,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海天股份: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并于2025年8月29日在《海天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25年上半年方案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力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巩固并提升行业影响力,取得了积极进展与良好成效。现将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汇报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方面
  2025年度公司立足“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双轮驱动战略,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深耕核心水务业务,积极拓展新兴业务领域,生产经营态势稳健向好,核心经营指标实现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850.36万元,同比增长111.94%。
  污水处理、供水、固废处理和光伏导电浆料四大业务板块合计营收占比95%以上,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污水处理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之一,全年实现稳步增长,污水处理结算销售量稳步上升;供水业务保持稳定发展,自来水销售结算量保持增长,户表安装业务随着市场环境调整保持平稳态势;固废处理板块,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对海天绿能股权的收购,固废处理能力提升至65万吨/年,全年固废处理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光伏导电浆料业务,报告期公司完成对贺利氏光伏银浆业务的收购,其后快速推进组织整合、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核心工作,立足行业“高技术、快迭代”的竞争特点,聚焦“稳团队、激活力、引人才、优流程”核心目标,实现了业务的平稳过渡与快速发展,目前该业务板块已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极,全年贡献显著收入。
  2026年度公司将以“提质增效、存量深耕、增量拓展”为核心,在环保板块持续深耕水务、固废处理等核心业务,强化精细化运营能力,加快账款回收与项目调价落地,提升盈利水平;持续拓展管道直饮水、工业污水处理等新兴细分赛道,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收并购、招投标等方式,扩大项目布局与运营规模,巩固区域领先优势,夯实公司发展基本盘。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光伏导电浆料为核心,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低银/无银浆料等核心技术的研发与量产落地,巩固技术领先优势;深化与下游头部光伏企业的战略合作,持续扩大市场份额;优化全球化产能与服务布局,抢抓海外市场机遇,全力打造全球领先的光伏导电浆料供应商,成为公司核心增长引擎。多元化拓展与国际布局方面,稳步推进绿色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中东、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布局,推动环保业务与新能源业务的国际化发展,提升公司全球竞争力。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
  2025年度公司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工作。环保板块,公司在智慧水务、水处理工艺优化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新产品试点,为新质生产力培育奠定了基础,同时创新构建了“4+2”一体化运营体系,以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为四象,以生态价值循环与人性化社会服务为两轴,深度融合业务场景与智能技术,全面优化运营效率。公司具备“一级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等核心资质,通过了ISO9001、ISO14001、HSE等多项权威认证,运营管理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新能源新材料板块,公司团队深耕电子浆料行业四十余载,截至2025年末,拥有导电浆料领域全球专利104件,其中发明专利80件,核心专利覆盖主流技术路线,可有效应对产业技术变革,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壁垒。是业内产品布局最全面的光伏导电浆料厂商之一,产品全面覆盖PERC、TOPCon、xBC、HJT全技术路线。其中,xBC电池浆料领域市场占有率行业领先,TOPCon电池浆料已通过多家头部厂商认证,低银/铜浆技术研发取得显著进展,具备先发优势。
  2026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继续深化与各大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推进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落地,聚焦智慧水务、低碳水处理技术、新能源材料等重点方向开展新技术研发与新产品开发,加快核心技术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全面推进生产运营与管理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以技术创新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与核心竞争力,以新质生产力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公司治理方面
  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已建立起“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有序衔接。同时,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紧扣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围绕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等改革领域,完成公司监事会取消工作,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涵盖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各个领域,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2026年公司将持续健全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管理,提升履职专业性与规范性,优化董事会、专业为会员会及股东会运作机制,拓宽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渠道,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持续完善内控体系与合规管理机制,加强风险排查与监督问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与整体治理效能。
  四、强化 “关键少数” 责任方面
  2025年,公司通过加强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确保公司规范、稳健、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化治理团队结构,提升决策和管理效能,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有序推进并完成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兼具行业经验、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既保留了熟悉公司业务的核心骨干,也吸纳了具备新能源、资本运作等领域专业优势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了治理团队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2026年度公司将修订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推动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盈利质量、净资产收益率等核心指标绑定,提高绩效薪酬占比并强化考核体系作用,严格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未达考核目标或出现重大经营失误的人员依规落实约束措施,切实压实 “关键少数” 责任,实现核心管理团队与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绑定。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方面
  公司始终将回报投资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近三年(2022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12,467.52万元。2025年9月,公司制定并对外披露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已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持续优化现金分红政策,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提升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分红比例,切实增强中长期投资者回报水平与获得感。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方面
  2025年度,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理念,积极搭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桥梁,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全年累计回复投资者咨询89条,组织业绩说明会3次,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线上互动等多元沟通活动,拓展上证e互动、新媒体等沟通渠道,提升沟通覆盖面与响应效率,建立健全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形成收集、研究、落实、回复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强投资者信任与市场认同。
  七、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 号文《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1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74,3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67,547.1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452.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3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3月,本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系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蒲江达海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3月,本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系募投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翠屏海天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7月,本公司、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系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雅安海天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7月,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新增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本公司、蒲江达海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蒲江达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5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签订《保荐与承销协议》,聘任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故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原《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废止,并与中信建投证券、各募集资金存管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翠屏海天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22807101040026446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雅安海天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635516428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于2026年3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0,000.00 万元,已在2025年期间逐步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1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5年4月7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已进入商业运营,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6,859.71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3月,公司将“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53.20万元)投入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并注销雅安项目及翠屏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以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前述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164.02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蒲江募投项目”),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雨污管网工程,其中雨污管网工程包括蒲江县大兴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子工程,其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域大兴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陆续取得商运批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调减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此次变更的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占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4.36%,用于“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其中:以增资方式投入雅安海天3,450.00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雅安海天8,050.00万元。
  2.收购安发国际100%股权项目
  本公司于2024年4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考虑到蒲江募投项目仅余部分零星工程正在施工,未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配置,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100.00%股权。公司于2024年7月发布终止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100.00%股权的公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终未能实施。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对蒲江募投项目累计投资41,777.1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3,549.18万元。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蒲江募投项目较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根据本公司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期利息,利息根据项目借款合同据实结算且不超过中标融资利率;由于 PPP 项目政府方对公司 IPO 募集资金的融资成本存在不同理解,为避免引发该募投项目投资争议,保障该项目投资回报,公司在前期主要使用银行贷款资金,同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目前蒲江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施工建设,已相继完成竣工验收,未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配置,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变更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8,009.00万元,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34.97%,全部用于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天股份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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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019年4月,本公司和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签订《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蒲江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蒲江达海,负责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蒲江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其股东为本公司、成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代表)、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除本公司外,其余股东以下简称少数股东)。根据蒲江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蒲江项目预计总投资87,035.19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758.80万元(总投资的25%),由政府方出资2,175.88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0.00%,本公司出资18,995.3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87.3%,其余少数股东方出资587.62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2.7%。剩余65,276.39万元为融资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资本金21,758.80万元全部缴足。
  2020年6月,蒲江达海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借款54,000万元,专项用于蒲江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收到银行放款26,927.97万元,截至2025年末使用银行贷款资金26,927.97万元用于本项目建设。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蒲江项目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雨污管网工程,总投资59,614.28万元,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58,000.0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蒲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变更后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6,500.0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8,009.00万元用于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变更后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8,491.00万元。
  注2: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经上述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18,491.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16,457.15万元,截至2025年末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和政府审计进度,尚未达到约定支付时点,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支付。
  注3: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中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上述项目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其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下属大兴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025年5月,经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批复,蒲江县成佳镇、大兴镇雨污管网两子项自2025年5月14日起进入商业运营;2025年7月,经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批复,蒲江县西来镇(含复兴)、寿安街道雨污管网三个子项自2025年7月1日起进入商业运营;2025年8月,经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批复,蒲江县甘溪、大塘镇雨污管网两子项自2025年8月1日起进入商业运营,蒲江县城雨污管网建设项目自2025年8月1日起进入商业运营。2025年12月,经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批复,蒲江县朝阳湖镇雨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自2025年12月17日起进入商业运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全部投入商业运营。
  2026年1月,公司经内部审批,对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用于支付后续审计确认后的工程款。
  注4: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021 年11月,雅安海天与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由雅安海天负责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蒲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024年5月,经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于2024年3月4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营。
  该项目处于商运后初期,污水进水量不足导致负荷程度不高,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正式商业运营第一年(即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与地方政府按照设计能力的80%(即1.92万吨/日)进行保底水量结算,正式商业运营第二年(即2025年3 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与地方政府按照设计能力的90%(即2.16万吨/日)进行保底水量结算,且污水处理费服务费单价尚未进入调价期间;项目运营期间折旧摊销等成本相对固定,导致该项目2025年未实现预计收益,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注5: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2018 年10 月,本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翠屏海天,负责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象鼻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象鼻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根据2021年3月,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翠屏区象鼻污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的函(翠工管函[2021]10号),批准象鼻项目自2020年10月22日进入商业运营。
  象鼻项目2019年收到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宜发改发[2018]73 号)下发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 750.00 万元。2020 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分四次收到四川长江源工业园 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拨付资金合计7,676.10万元。根据2021年3月本公司、翠屏海天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以象鼻项目争取到的各级专项资金,由政府方拨付给翠屏海天用于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经政府审计后的投资总额扣减拨付专项资金后的剩余投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主合同条款执行。2022 年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象鼻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6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6: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本公司为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夯实固废板块,提升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规模。2024年12月,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购买四川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上实环境控股(武汉)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四川海天绿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70%股权。
  本公司于2025年2月分别与四川振兴、上实环境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分别购买四川振兴产业园实业有限公司、上实环境控股(武汉)有限公司所持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40.00%股权、30.00%股权,交易价款分别为16,005.14万元、12,003.86万元,合计28,009.00万元。
  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变更的募集资金28,009.00万元。
  注7: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5年4月9日,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四川海天绿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本公司取得四川海天绿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70%股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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