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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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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已对外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予以追溯调整。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文林直接持有和通过众呈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合计持有公司37.94%的股份。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文林直接持有和通过众呈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合计持有公司37.94%的股份。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结合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状况,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金额为税前每人人民币18.00万元/年,按月发放,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年度薪酬,参照下述第(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岗位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金额为税前每人人民币18.00万元/年,按月发放,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核,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并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基本薪酬结合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将预留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对《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委员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对《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如存在兼任多项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 公司按照财政部规定,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年报通知和实施问答的该项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前期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汇总如下: 1、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3、2025年1-9月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2,844,565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44,565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8,320,951股减少为185,476,38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8,320,951元减少为人民币185,476,386元。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2,844,565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及使用的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2)。 2023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024年3月4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844,56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2,844,565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44,565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8,320,951股减少为185,476,38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8,320,951元减少为人民币185,476,386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份变动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8,320,951股减少为185,476,386股,具体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程序。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文林先生、广州众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茹菲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4、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邮箱:ir@gchchem.com 联系人: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仝佳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决议,全面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叶罗沅、燕学善、阙占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叶罗沅、燕学善、阙占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罗沅、燕学善、阙占文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叶罗沅、燕学善、阙占文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叶罗沅、燕学善、阙占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形成《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对新一年工作计划进行了展望。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完成《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5,786,865.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0,516,145.3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495,876,436.22元。 考虑到公司发展阶段以及电子材料业务的产业扩张、研发投入需求,公司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88,320,95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2,844,565股后的185,476,386股为基数转增74,190,5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62,511,50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2025年度中期分红 作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一部分,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实施,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实施了2025年度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659,56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如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2,659,568.78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对此,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其他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拟订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核,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赵文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6 年度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及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有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了解相关部门内控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并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积极响应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履行公司于2025年4月制定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董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主要行动举措做出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完成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编制形成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及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7.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子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7.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17.3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7.4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7.5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7.6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7.7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范围为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和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要求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2,844,565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44,565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8,320,951股减少为185,476,38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8,320,951元减少为人民币185,476,386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赵文林先生、仝佳奇先生、赵文声先生、赵文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及《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赵文林先生、仝佳奇先生、赵文声先生、赵文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议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会召开时间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转增0.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5,786,865.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0,516,145.3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495,876,436.22元。 考虑到公司发展阶段以及电子材料业务的产业扩张、研发投入需求,公司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88,320,95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2,844,565股后的股份数为185,476,386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转增74,190,5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62,511,50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2025年度中期分红 作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一部分,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实施,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实施了2025年度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659,56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如本次方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2,659,568.78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47%。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 注:2025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已包括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人民币42,659,568.78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业务发展。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股份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5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股份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2人,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303人的20.46%,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赵文林先生、仝佳奇先生。赵文林先生目前在公司担任总工程师,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产品研发及管理中担任着重要职责,拟授予的激励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仝佳奇先生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拟授予的激励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各自的岗位职责相适应,本激励计划将上述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的基础之上,核查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并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激励对象名单出现调整的,应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五、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 (一)定价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0元/股。该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8.57元的50%,为每股29.29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67.83元的50%,为每股33.91元;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9.23元的50%,为每股29.61元;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1.76元的50%,为每股25.88元。 (二)定价依据 首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本着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而定,能够保障公司股权激励文化的连续性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激励公司员工,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其次,随着行业及人才竞争的加剧,公司人才成本随之增加,科技公司人才的绩效表现是长期性的,需要有长期的激励政策配合,实施更有效的股权激励是对员工现有薪酬的有效补充,且激励对象未来的收益取决于公司未来业绩发展和二级市场股价。 本次定价综合考虑了当前二级市场行情、激励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等多重因素,遵循了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在设置了合理的业绩目标的情况下,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确定授予价格为30.00元/股,可以进一步激发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还有助于实现员工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深度绑定、推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及激励效果的最大化,具有合理性。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公司最终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为30.00元/股。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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