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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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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30-17:00
  2.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ir@chinaxpp.com)或传真方式(0571-28801057)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8日17时)
  六、其他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邹勇坚 李菁颖
  电话:0571-28801027 传真: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香飘飘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0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5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5,241,585.74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0,896,990.53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0.00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722,472,359.31元,扣除2025年对2024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03,218,525.00元,母公司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840,150,824.84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412,874,1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901,187.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在对本人薪酬进行讨论时,均予以了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七)《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所涉及的首次授予中2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11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5.4万份,由公司注销。
  公司董事杨静、邹勇坚、丁学宝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1日在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1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本年共计提了减值准备1,021.91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3.8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58.0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21.91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021.91万元。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1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香飘飘”)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香飘飘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35.4万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2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杨轶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年7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所涉及的首次授予中2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11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5.4万份,由公司注销。
  2、注销数量
  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335.4万份。
  本次注销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所涉及的首次授予中25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11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5.4万份,由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公司向部分激励对象注销与注销原因对应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香飘飘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1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履行的审议程序: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类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委托理财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委托理财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的实施时间、投资额度、实施方式、投资品种、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委托理财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委托理财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1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6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丹
  ■
  姓名:陈喆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6-01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对细分系列的销售收入情况按产品分类进行合并统计,冲泡类包括经典系列、好料系列、其他系列等固体形态饮料,即饮类包括果茶、冻柠茶、液体奶茶等液体形态饮料。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二、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渠道管理策略要求,持续优化调整经销商的数量和结构,经销商总体上保持稳定。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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