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2 证券简称:天地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善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勇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善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善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勇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2 证券简称:天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9号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青年沟路煤炭大厦15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胡善亭主持,采用现场会议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吴平董事因公务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5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四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持有公司2,298,757,109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熠、熊境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