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定2026-002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建工集团所持部分子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工集团”)所持部分子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为缩短股权层级,理顺子公司产权与管理关系,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公司通过内部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广东建工集团所持25家控股子公司股权,并以自有资金向广东建工集团增资45亿元,其中1亿元计入注册资本、44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报告披露日,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远建筑装配工业有限公司、广东建工潮投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工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广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工粤北建筑有限公司、揭阳市广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建工德晟工程有限公司、云浮市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4家企业完成划转,股东由广东建工集团变更为公司。 2.公司部分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部分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公司通过内部无偿划转方式,将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和资产内部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水电二局”),其中5家能源类子公司在划入广东水电二局后将继续划转至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披露日,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致诚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开诚粤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山河新能有限公司13家子公司已完成划转,股东由公司变更为广东水电二局;其中,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广东致诚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4家能源类子公司完成划转,股东由广东水电二局变更为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555.36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38.05万千瓦,风力发电88.04万千瓦,光伏发电379.27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制储氢600Nm3/h。 贵州省普定县猫洞来腰鼓100MW风电项目、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罗市镇(雨溪)12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101.205MW)、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犁市镇398M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兰州新区二期3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50MW)正在建设当中;新疆伽师500MW光伏治沙项目、新疆阿瓦提100MW光伏项目因投资条件变化,项目缓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彦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彦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工程项目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六章 建筑业”之“第一节 土木工程建筑业务”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工程项目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至2026年3月31日工程项目总体情况 ■ 注:上表第2项工程施工金额为剩余合同金额。 二、截至2026年3月31日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解释19号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执行解释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