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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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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大华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26]0011002895号《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081,447.69元,实现利润总额-811,890,789.7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9,583,287.3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61,398,423.23元;2025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45,806,082.81元。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所列情形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沐邦”变更为“ST沐邦”,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3398”,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预计。本着谨慎性原则,并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600,709.87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40,461,175.67 元,合计 264,061,885.54 元。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025年度,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69,772.31元。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025年度,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927,700.39元。
  公司按照账龄组合对其他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927,700.39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25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1,603,237.17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603,237.1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40,461,175.67 元,存货跌价损失41,463,836.01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34,991,348.70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4,005,990.96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600,709.87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40,461,175.67元,合计264,061,885.54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4,061,885.54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证券简称:*ST沐邦公告编号:2026-058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15:00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登记时间:2026年5月27日9: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791-83860220
  传真:0791-83860220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公告编号:2026-04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事实,对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扣非净利润由正转负,但不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更正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及鉴证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并导致财务报表存在差错: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硅料业务、孙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虚构单晶炉销售业务,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依据《决定书》、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开展全面核查与更正,并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026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2024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处理,将对2023年度、2024年度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将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扣非净利润由正转负,但不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影响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单位:元)
  ■
  4、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
  5、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
  (二)更正事项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单位:元)
  ■
  4、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
  5、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
  (三)更正事项对2025年3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单位:元)
  ■
  3、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单位: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本公告同日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报告及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相关信息披露规定,更正后财务报表能更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有利于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审计委员会已关注差错成因,要求公司管理层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信息披露规定,更正后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与内控执行,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更正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于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歉意。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差错更正的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公告编号:2026-05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徐忠林,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左欣,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公告编号:2026-050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度完成了收购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标的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度,豪安能源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9.8亿元现金收购豪安能源100%股权的事项。
  2022年5月11日,豪安能源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股东由“余菊美,张忠安”变更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豪安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豪安能源原股东张忠安、余菊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义务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义务人承诺,盈利补偿期内豪安能源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4,000万元、16,000万元、18,000万元和20,000万元。
  三、利润补偿方式
  (一)补偿金额的计算
  本次交易采取逐年补偿方式,在盈利补偿期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公司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90%(不包括本数,下同),即标的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分别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足12,600万元、14,400万元、16,200万元和18,000万元,则业绩承诺义务人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公司同意由张忠安统一向公司支付应由张忠安及余菊美承担的补偿款,业绩承诺义务人相互之间互负连带责任,具体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3
  如标的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足18,000万元,则交易对方暂无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该等业绩承诺义务顺延至2026年度,即: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如标的公司2026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2025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90%,即18,000万元,则交易对方应当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若当期标的公司实施了超额业绩奖励,在计算当期实际净利润数时应当将标的公司当期计提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计算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中。
  (二)补偿金额的支付
  各业绩承诺年度内,自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6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业绩承诺义务人应按照以下顺序向公司支付当期应补偿金额:(1)从公司当时剩余未支付的全部交易对价中予以扣减;(2)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义务人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前述当期应补偿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计算确定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义务人。
  (三)豁免补偿
  在盈利补偿期内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如标的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90%以上(包括本数),即标的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分别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达到12,600万元、14,400万元、16,200万元和18,000万元以上,公司将豁免业绩承诺义务人当年的补偿义务。
  四、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2025年度,豪安能源2025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25,957.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2,855.76万元,根据孰低原则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26.98%,未能实现2025年度承诺的业绩。
  五、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豪安能源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豪安能源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5,957.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2,855.76万元,未能实现2025年度承诺的业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公告编号:2026-054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担任高级管理岗位的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参照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领取薪酬;未担任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维持税前9.6万元/年,按月发放。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待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具体管理职务、个人能力以及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定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结构:
  1、基本薪酬: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为准,按月发放,不与业绩挂钩。
  2、绩效薪酬: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薪酬为基数确定,应当占年度总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50%以上。
  3、中长期激励:依据公司相关制度,适时推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激励计划;2026年度公司无实施该中长期激励计划安排。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执行。依照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将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公告编号:2026-05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8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91,007,01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15.58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7,889,324.8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750,948.91元,其中计入股本91,007,017.00元,计入资本公积1,310,743,931.9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2月7日出具《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007,01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71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于近日确定募集资金存放在临时管理人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签订了《资金临时管理人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临时管理人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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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临时管理人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资金临时管理人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丙方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丁方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预重整工作开展之需要,丙方已在乙方开立临时管理人账户(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账户”),账号为79**********15。该临时管理人账户存放有甲方借入的6.50亿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清理甲方因历史原因被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以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准。未经丙方、丁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专项资金用途。
  二、甲、乙、丙、丁四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临时管理人账户存储情况。
  四、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刘桥、丁峰根据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需要,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临时管理人账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临时管理人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临时管理人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临时管理人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资金使用与审批
  1、甲方应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指定电子邮箱向丙方提交《用款申请》(PDF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均可),并附上证明专项资金用途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合同审批记录等),并同时抄送丁方;
  2、丙方应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审核意见。经丙方回复“同意”的邮件,即视为丙方已完成审批手续,方可办理划款手续;
  3、丙方审核同意后,应向乙方发出划款指令(可采用预留印鉴的支付凭证或电子指令)。乙方依据丙方发出的符合银行结算规定的划款指令办理资金划转。乙方不负责审核划款用途的实质合规性,但应当核对指令表面真实性(印鉴、签章等)。
  4、单次申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丙方在审核通过后并回复甲方“同意”时,应同时抄送丁方指定邮箱。丁方对用途合规性有异议的,可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向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无异议。丙方收到丁方异议后,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暂缓向乙方发出划款指令,并与丁方协商一致后再行划款。
  5、对于单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划款指令,乙方在划款后1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该笔支出的回单。
  6、各方确认,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指定邮箱发出的邮件,在邮件进入对方指定邮箱系统时即视为送达。各方应自行保存邮件记录,作为本协议履行的有效凭证。
  六、丙方应每周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丁方出具上一周的临时管理人账户对账单及经丙方审批确认的专项资金流出明细。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丁方发现甲方、乙方或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终止:
  1、正常终止:专项资金全部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支出完毕;
  2、提前终止: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条件全部满足。
  十、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专项资金不再受本协议约定的监管约束,由甲方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证券监管规定自主支配:
  1、甲方股东会依法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名称以实际审议为准);
  2、甲方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丁方对该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协议根据本条约定提前终止的,甲方应于股东会决议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会同丙方办理临时管理人账户内资金转出手续。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公告编号:2026-04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会前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园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落实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推进公司2025年度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婉君、曹元坤、马涛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汇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专项说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涂园华、廖志鹏);获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将向公司股东会作出说明。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整改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整改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已为公司出具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报告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2025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沐邦高科公司2025年度净亏损为82,188.92万元,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12,486.3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沐邦高科公司流动资产45,049.59万元,流动负债268,397.02万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营运资金短缺,且因债务逾期、劳动合同纠纷等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此外,沐邦高科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重整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并顺利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这些情况表明沐邦高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1)2026年4月29日,沐邦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023年度虚构硅料和单晶炉销售业务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因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2025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整改后没有发生新的募集资金支出。”
  三、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认真审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上述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状况,尊重并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性、独立性及职业判断。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潜在影响,将持续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规范财务管控、强化全流程经营管理,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认真审阅上述两份报告,并就强调事项相关内容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尊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将持续跟踪董事会及管理层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健全内控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拟采取以下措施尽快消除相关影响:
  1、聚焦主业经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2026年公司将持续夯实主营业务,稳步提升营收规模与经营质量,增强核心盈利能力,全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2、强化合规治理,完善内控体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机制,规范经营运作与信息披露,筑牢合规经营底线。
  3、深化子公司管控,推动业务协同发展。2026年全面深化光伏板块战略布局,强化对光伏板块子公司的经营统筹与管控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业务协同高效落地。
  特此说明。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公告编号:2026-05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007,017股,每股发行价1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889,324.86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138,375.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750,948.91元。
  2024年2月6日,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2,587,843.96元后的募集资金余款人民币1,405,301,480.90元已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007,01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71号)。2024年2月27日,沐邦高科本次发行新增的91,007,017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西邦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包括赣州银行南昌分行新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等8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共同监督募集资金使用。
  前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能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2: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除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的账户外,其他账户均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
  截至2025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5,675.94万元,2025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应于2025年7月31日予以归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能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675.94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8.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1511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10,000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再次延期实施,预计延期时间6个月,并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到期日2025年7月31日。公司未能在期限内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仍未能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投向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募集资金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除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中国银行的账户外,其他账户内全部资金均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
  2、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共计64,566.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募集资金存在的违规情况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前期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末,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9,123.30万元。
  (2)公司逾期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25年度,公司逾期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之“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募集资金被司法强制划扣
  除前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外,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强制划扣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因经营承压,多个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冻结,募集资金被司法强制划扣合计25,443.43万元,被划扣资金未用于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将被划扣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内。
  (二)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整改
  2025年11月18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2025年度,公司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按时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被司法强制划扣导致的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4,566.73万元。为解决公司前述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问题,公司通过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信托计划和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借人”)签订融资协议及信托贷款协议,共借入资金65,000.00万元。前述资金已于2026年3月20日汇入上市公司临时管理人账户,专项用于弥补被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缺口。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临时管理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资金临时管理人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该笔资金实施共同监管,确保其专项用于解决募集资金违规使用问题,并防范资金再次被挪用。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已使用外部合规资金对被挪用、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和被司法划扣的募集资金缺口予以填补。虽然该等资金未直接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但鉴于其已纳入临时管理人账户并由保荐机构共同监管,该等安排实现了恢复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整改目的。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2025年度,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临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逾期未归还和募集资金被强制司法划扣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前述未按规定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归还。上市公司应当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募集资金再次被违规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临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逾期未归还和募集资金被强制司法划扣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述未按规定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完成整改。上市公司应当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募集资金再次被违规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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