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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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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2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七)更正《2022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2年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八)更正《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1-3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九)更正《2023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3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一)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3年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二)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三)更正《2024年半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四)更正《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更正事项对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五)更正《2024年年度报告》 1、更正事项对2024年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十六)更正《2025年半年度报告》 更正事项仅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上期数据有影响。 (十七)更正《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正事项仅对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上期数据有影响。 上述对应附注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6330051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新制药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5年8月修订)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新制药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6330051号)。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相应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公司未单独向其发放津贴;未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人民币11.90万元(含税)/年的津贴标准进行发放、按月领取。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备注: 1、张世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上述薪酬为其2025年1月-2月期间薪酬总额。 2、冷颖女士、刘勇兵先生、胡新保先生和彭程先生为外部非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故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张平丽女士于2025年9月入职公司,并于2025年12月10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薪酬为其2025年9月-12月期间薪酬总额。 4、罗智雄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故2025年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5、陈健旭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故2025年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并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基础下,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 (3)内部董事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按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津贴标准为税前11.90万元/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公司经营规模、从业资历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税前发放; (2)年度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部门目标及个人履职成效等; (3)任期激励:以三年为一个任期,根据任期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确定,任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4)年度专项激励:针对市场化引进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设置年度专项激励,根据当年度确定的重点经营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和年度专项激励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聘任、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为该议案利益相关者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世喜先生、张平丽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为该议案利益相关者均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9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经湖南联交所确认,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发投集团”)成为本次挂牌的受让方,其拟以挂牌底价5,175.67万元受让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医发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医发投集团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的其他交易。 ●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双方权力机关审批。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提升资产流动性及保障资金安全,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经湖南联交所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医发投集团成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其拟以挂牌底价5,175.67万元受让标的资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医发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和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关联委员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医发投集团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的其他交易。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医发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57%,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医发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医发投集团注册资本为350,000万元,实缴资本238,829.23万元,具备履约能力。 4、关联人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医发投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四)医发投集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出售资产类别,交易标的为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本次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48,978.4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5,979.45万元,账面价值2,998.95万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不适用。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账面原值”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应收账款均系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5,175.67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2)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交易以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财兴资评字(2025)第796号《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其下属子公司指定的应收账款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主要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挂牌底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为主要定价依据。最终成交价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及湖南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5,175.67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合理性,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根据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财兴资评字(2025)第796号《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其下属子公司指定的应收账款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998.95万元,评估价值为6,389.71万元,首次挂牌底价为6,389.71万元,经过三次挂牌调价,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及湖南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5,175.67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易对方医发投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甲方下属子公司部分历史应收账款(以下统称“标的应收账款”),截至2025年9月30日,标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合计人民币48,978.4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5,979.45万元,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2,998.95万元。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经湖南联交所公开挂牌竞价,本协议项下标的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1,756,700元(大写:伍仟壹佰柒拾伍万陆仟柒佰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2)本次标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如下:在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足额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4、过渡期间应收款项的处理 甲乙双方确认,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起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为过渡期间。在过渡期间内,应收账款债务人如有向甲方或甲方下属子公司支付的任何回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偿还、利息支付、违约金收取及其他与标的应收账款相关的款项),该等回款对应的权益归乙方所有。 5、债权转让通知及相关手续 (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对应债务人。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及甲方下属子公司成为标的应收账款的新债权人,依法享有标的应收账款项下的全部债权人权利。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其陈述与保证不真实、不完整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7、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乙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涉及关联人或其他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上市公司董事会需要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对医发投集团的主体资质、经营状况、财务实力及履约能力进行全面核查,确认其具备稳定经营基础、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额支付能力。同时结合本次交易背景、履约安排及相关保障措施,董事会对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开展审慎评估,认定相关回收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重大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提升资产流动性及资金安全保障。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问题。 (四)医发投集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与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张世喜先生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为优化财务结构、加速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而开展;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且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委员已按要求回避表决。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冷颖女士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提升资产流动性及保障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世喜先生、冷颖女士回避表决。 (五)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医发投集团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的其他交易。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本次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贷款手续等。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0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新制药”)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29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761.7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28.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0日全部到位,且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6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8,181,674.03元(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7,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513,006.92元,现金管理余额0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210,613,632.89元。 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022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023年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10月2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70.4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770.45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审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新制药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新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南新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充分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应收账款、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5,677.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和估计。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523.5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1、2025年度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461.6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025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692.2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677.51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5,677.5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广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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