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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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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之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前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计划的安排出具专业意见。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发生除前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要调整权益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股票期权授予的程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并公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股票期权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四)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五)上市公司授予权益与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前,上市公司应当向上交所提出申请,经上交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60日内授出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上市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股票期权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七)本次激励计安排分次授出股票期权,在每次授出权益前,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及首次授出股票期权时确定的原则,决定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行权安排等内容。当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未成就时,上市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也不得递延至下次授予。 (八)上市公司在股东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就上市公司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上市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会审议未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二、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2、公司在对每个股票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做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并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十二、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义务 1、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可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激励对象取得的股票期权激励收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4、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5、公司应当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登记结算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行权。但若因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登记结算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权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照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激励对象可以选择行使股票期权或者不行使股票期权,在被授予的可行权额度内,自主决定行使股票期权的数量,并承担行权所需的资金和费用。激励对象应保证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激励对象有权且应当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行权,并按规定锁定和买卖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5、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6、激励对象应当承诺,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股票期权或行使股票期权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7、 激励对象对获授的股票期权行使权益前后买卖股票的行为,应当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本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9、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每一位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激励协议》,明确约定各自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一)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1、导致加速行权的情形;2、降低行权价格的情形。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本计划的,需经董事局审议通过。 2、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4、本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述实施程序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十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及参数合理性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用标准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2026年4月29日为计算的基准日运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拟授予的12,604万份(假设预留部分在首次授予之后的第12个月授予)股票期权总价值为2,343.10万元。 (二)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2026年7月初授予期权,则2026年-2029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基于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核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及金额如下: ■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5,065,284.24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1,107,736.30元,主要系行业供需调整,部分产品市场价格下跌。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鹤(巴真武里)有限公司和宜宾祥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期末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6,970,984.16元。 3、商誉减值损失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或在会计期间内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以判断商誉是否发生减值或计算商誉减值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及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商誉进行了以减值测试为目的评估,公司参考评估结果确定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对并购子公司珠海市森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华东包装有限公司、湖北高登纸品包装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565,982.17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5,065,284.2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4,644,702.63元;本期累计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189,709,986.87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地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4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7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采购大量动力煤、淀粉和纸浆,其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交易金额 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6年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7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万元。如拟投入保证金超出上述额度,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品种,具体包括动力煤、淀粉、纸浆等。公司拟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 (五)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7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万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将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做商品期货投机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3、公司法务合规中心将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与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我们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积极协调了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同意公司董事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5万元(税前),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的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月薪和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其中,固定月薪按以下标准发放:总裁10.8万元,副总裁6.68万元,董事会秘书6.68万元、财务负责人6.68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按经审计确认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年度净利润0.6%予以计提,由董事会授权总裁根据各自岗位工作业绩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其中,兼任人员按公司规定的薪酬制度予以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吴明武先生、陈银景先生和许云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20万元,支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均与上期持平,我们同意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且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人民币132,037.74万元。基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对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的预测,预计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38,602.14万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兼总裁吴明武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到期情况,结合2026年度发展规划及战略部署,2026年度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8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贸易融资、新增项目贷款额度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融资需求确定,并在申请的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为加快推动业务进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贷款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游供应商的经营需要,结合2025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49,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2,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87,000万元,对上游供应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采购合同履约担保以及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担保、反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时,按贷款协议或银行相关要求,需以公司土地、房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作为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抵押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账面价值总额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186,047.23万元的资产抵押,有关贷款或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具体银行、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及其他业务要素,以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为加快推动业务进程,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不超过上述额度内的资产抵押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控制和防范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商品期货套保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6年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7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3,0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15,000万美元,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办理具体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暨完善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公司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并结合发展实际,完善估值提升计划,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暨完善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战略委员会议认为: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关注投资者回报,实施了包括现金分红、股份回购、保障可转债兑付等一系列行动方案。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立足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控制风险,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稳定投资者预期,我们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8月1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意将公司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8月1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明武、许云、游知、陈银景因参与本次持股计划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由5,815,476,687股增加至6,307,453,306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因此,公司本次拟将注册资本由5,815,476,687元增加至6,307,453,306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银景先生、许云先生、游知女士、陈学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达到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发展、有效激励公司员工的目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银景先生、许云先生、游知女士、陈学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增发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具备行权资格、符合行权条件与行权数额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获股票的锁定事宜;办理与激励对象行权相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回购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8、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根据相关条件变化程度,授权董事会确定本计划的继续执行、修订、中止或终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 (3)公司发生其他重大变更。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股东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银景先生、许云先生、游知女士、陈学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下列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9.《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0)。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武先生回避表决。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新增原料浆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新增额度已统计在上述表格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81)。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次预计的公司与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包含与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企业福州绿金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财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泰茹汇贸易有限公司等发生的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发生时,根据需要与关联方指定企业签订具体采购合同。(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不含税金额,预计总额允许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交易主体包含上述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泰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贸易”)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13,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明希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崧泽大道2088号二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贵州省号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号祥”)持有泰盛贸易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泰盛贸易总资产人民币176,881.7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3,024.60万元;2025年1-12月,泰盛贸易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393.8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57.8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贵州号祥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泰盛贸易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泰盛贸易为公司关联法人。 2、浙江泰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航”)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小南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9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开发区)椰岛路2529号1幢702、704、7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浙江泰航55%股份,浙江路航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泰航4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泰航总资产人民币32591.8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773.95万元;2025年1-12月,浙江泰航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1402.1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73.6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浙江泰航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浙江泰航为公司关联法人。 3、浙江路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路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程一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1日 住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大桥新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程一军持有浙江路航75%股份,程雨容持有浙江路航2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路航总资产人民币18,891.5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258.68万元;2025年1-12月,浙江路航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711.9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7.1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浙江路航系公司关联自然人程一军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浙江路航为公司关联法人。 4、泰盛(贵州)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竹资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182,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胥端祥 住所:贵州省赤水市金华街道创业路208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纸浆、纸和纸制品的生产、销售;林产、农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造纸原料、建筑材料的批零兼营、代购、代销;制浆造纸及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资本营运及相关投资业务;纸浆、纸、纸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科技”)持有贵州竹资源89.53%股份,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贵州竹资源10.47%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州竹资源总资产人民币1,002,888.2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14,946.18万元;2025年1-12月,贵州竹资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1,672.0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06.9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贵州竹资源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贵州竹资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5、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竹”)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友明 注册资本:94,52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7日 住所:四川省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林业产品销售;竹种植;森林改培;竹木碎屑加工处理;木材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持有四川天竹75.99%股份,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天竹20.66%股份,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天竹3.3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天竹总资产人民币170,346.4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4,133.31万元;2025年1-12月,四川天竹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0,627.88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449.7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四川天竹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四川天竹为公司关联法人。 6、江门星辉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星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23,67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陈勇峰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银洲湖纸业基地A区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类高档工业包装用纸,包括高档涂布白板纸及其他工业包装用纸,中介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Xing Hui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imited(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江门星辉100%股份,泰盛(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香港”)持有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0%股份,北越株式会社持有星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门星辉总资产29,579.5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8,145.97万元;2025年1-12月,江门星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75.7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806.1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吴明华先生持有泰盛香港100%股份,江门星辉间接受吴明华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江门星辉为公司关联法人。 7、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供应链”)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文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5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7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泰盛供应链70%股份,自然人吴明华、吴丽萍分别持有泰盛供应链20%、1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泰盛供应链总资产人民币83,752.1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023.57万元;2025年1-12月,泰盛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6,911.6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0.8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供应链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泰盛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8、WR Fibers Inc.(以下简称“WR公司”) 公司类型:Corporation 成立时间:2011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644万美元 董事:吴明华 住所:1520 Bridgegate Drive Suite 206, Diamond Bar, CA 91765 营业范围:再生资源,纸浆,废纸浆,生活用纸,废纸,废金属,废塑料。 股东及持股情况:自然人吴明华先生持有WR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WR公司总资产美元1041.98万美元,净资产美元468.63万美元;2025年1-12月,WR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美元518.48万美元,实现净利润美元-65.30万美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WR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华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WR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9、莆田市恒众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恒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文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9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雪东路200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供应链持有莆田恒众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12月31日,莆田市恒众总资产人民币9779.5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339.16万元;截止2025年1-12月,莆田市恒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70.2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38.9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供应链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莆田恒众间接受泰盛实业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之规定,莆田恒众为公司关联法人。 10、泰盛(福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医疗器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少霞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7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雪东路200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Ⅰ类放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莆田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医疗器械95.00%股份,黄少霞持有福建医疗器械5.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建医疗器械总资产人民币3417.1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21.02万元;2025年1-12月,福建医疗器械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30.3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9.9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莆田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华先生控制的企业,福建医疗器械间接受吴明华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福建医疗器械为公司关联法人。 11、湖北真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真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顺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住所:公安县杨家厂镇青吉工业园友谊东路18号(友谊东路以北,秦楚纸业以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纸浆制造,纸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湖北)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泰盛”)持有湖北真诚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湖北真诚总资产人民币182,865.7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012.87万元;2025年1-12月,湖北真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0,441.2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386.6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湖北泰盛系泰盛科技全资子公司,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湖北真诚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湖北真诚为公司关联法人。 12、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宿州”)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顺民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5日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166-36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设计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供电业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持有泰盛宿州96.80%股份,宿州市宿马鸿凯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合伙)持有泰盛宿州3.2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泰盛宿州总资产人民币717,686.2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3,160.37万元;2025年1-12月,泰盛宿州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7,931.81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313.2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泰盛宿州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泰盛宿州为公司关联法人。 13、竹态(重庆)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竹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辉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5日 住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创业大道88号(技术中心2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纸制造,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贸易持有重庆竹态100.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重庆竹态总资产人民币3,267.2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29.51万元;2025年1-12月,重庆竹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550.2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9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贸易系贵州号祥全资子公司,贵州号祥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重庆竹态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之规定,重庆竹态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出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及出租资产等,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游供应商。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149,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51,927.7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上游供应商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51,927.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2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游供应商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49,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2,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87,000万元;对上游供应商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上游供应商,不涉及关联担保,是否涉及反担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合同为准。具体如下: ■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采购合同履约担保以及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担保、反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 被担保人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上游供应商 基于与上游供应商真实的采购需求,为推动供应链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上游供应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以供应商所持有的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上游供应商,且与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51,927.73万元,均为已签署担保协议并正在履行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上游供应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含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其余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游供应商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届时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署情况进行披露。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为满足被担保主体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被担保主体包括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行财务统一、垂直管理,通过对其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的监控,确保公司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降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上游供应商 公司为上游供应商提供担保可提高上游供应商资金周转效率,降低综合采购成本,有利于与上游供应商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障产业链供应的稳定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上游供应商应履行的付款义务为限,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为其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上游供应商担保以应履行的付款义务为限,提高公司产业链上游供应商资金周转效率,能有效降低公司综合业务成本,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51,927.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二)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因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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